| 學達書庫 > 吳晗 > 明史簡述 | 上頁 下頁 |
| 四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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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錦衣衛和東西廠 錦衣衛和東、西廠,明人合稱為廠衛。錦衣衛是外廷的偵察機關,東、西廠則由宦官提督,最為皇帝所親信,即錦衣衛也在其偵察之下。 錦衣衛初設于明太祖時,是皇帝的私人衛隊。其下有鎮撫司,專治刑獄,可以直接取詔行事,不必經過外廷法司的手續(王世貞《錦衣志》)。錦衣衛的主要職務是「察不軌妖言人命強盜重事」,專替皇帝偵察不忠於帝室的和叛逆者,其權力在外廷法司之上。洪武二十年(1387)曾一度取消錦衣衛的典詔獄權。到了成祖由庶子篡逆得位,自知人心不附,兼之內外大臣都是惠帝的舊臣,深恐惠帝未死,諸臣或有複國的企圖,於是重複錦衣衛的職權,使之活動,以為鉗制臣民之計。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一個最高偵察機關叫東廠。因為在起兵時得了惠帝左右宦官的力量,深信宦官的忠心,付以「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的職權。以後雖時革時複,名義也有時更換(如西廠、外廠、內行廠之類),但其職權及地位則愈來愈高,有任意逮捕官吏、平民和任意刑訊處死的權力。 靖難兵起時宦官狗兒、鄭和等以軍功得幸,即位後遂加委任。有派作使臣的如永樂元年(1402)遣內官監李興出使暹羅(《明史》卷三四〇《宦官傳序》),馬彬出使爪哇諸國。三年遣太監鄭和出使西洋(《明史》卷二《成祖本紀》二)。有派作大將的,如永樂三年之使中官山壽帥兵出雲州覘敵(同上)。又因各地鎮守大將多為惠帝舊臣,特派宦官出鎮和監軍,使之伺察,永樂元年命內臣出鎮及監京營軍(同上)。出鎮的例如馬靖鎮甘肅,馬騏鎮交阯,監軍的如王安之監都督譚青軍(《明史》卷三〇四《宦官傳序》)。由是司法權和兵權都慢慢地落在宦官手中。宣德以後,人主多不親政事,內閣的政權也漸漸地轉到內廷司禮監手中去了。在外則各地鎮守太監成為地方最高長官,積重難返,形成一種畸形的閹人政治。英宗時的王振、曹吉祥,憲宗時的汪直、梁芳,武宗時的劉瑾,神宗時的陳增、高淮,熹宗時的魏忠賢,思宗時的曹化淳、高起潛,莫不竊弄政柄,禍國殃民,舉凡軍事、外交、內政、財政、司法一切國家大政,都由宦官主持,甚至閣臣之用黜都以宦官的好惡為定。他們只圖私人生活的享樂,極力搜括掊斂,榨取民眾的血汗,誘導皇帝窮奢極欲,大興土木禱祠,對外則好大喜功,生釁外族,馴至民窮財盡,叛亂四起。外廷的士大夫與之相抗的都被誅殺、放逐,由此朝廷分為兩黨,一派附和宦官,希圖富貴,甘為鷹犬;一派則極力攻擊,欲將政權奪回內閣,建設清明的政府。閹人和士人兩派勢力互為消長,此僕彼興,一直鬧到亡國。 廷杖也是祖制的一種,太祖時曾杖死工部尚書薛祥(《明史》卷一三八《薛祥傳》),鞭死永嘉侯朱亮祖父子(《明史》卷九五《刑法志》三)。以後一直沿用,正德十四年(1519)以諫止南巡廷杖舒芬等百四十六人,死者十一人。嘉靖三年(1524)群臣爭大禮,廷杖豐熙等百三十四人,死者十六人。內外大臣一拂宦官或皇帝之意,即時廷杖,由錦衣衛執行,打而不死者或遣戍邊地,或降官,或仍舊衣冠辦事。宣宗時又創立枷之刑,國子祭酒李時勉至荷枷國子監前(《明史》卷一六三《李時勉傳》)。直到熹宗時魏忠賢杖死萬燝,大學士葉向高以為言,忠賢乃罷廷杖,把所要殺的人都下鎮撫司獄,用酷刑害死,算是代替了這一祖制。 錦衣衛、東、西廠和廷杖制原都是為鎮壓反對勢力,故意造成恐怖空氣,使臣民懾於淫威不敢反側的臨時設施。一經施用,大小臣民都揣揣苟延,不知命在何日。太祖時朝官得生還田裡,便為大幸(《明史》卷一三八《楊靖傳》附《嚴德瑉傳》,卷二八五《孫蕡傳》)。皇帝的威權由之達於頂點。這三位一體的恐怖制度使專制政體的虐焰高得無可再高,列朝的君主也有明知這制度的殘酷不合理,但是第一為著維繫個人的威權,第二因為這是祖制,所以因仍不廢。英宗以來的君主多高拱深宮,宦官用事,利用這制度來樹威擅權,排斥異己,雖然經過若干次士大夫的抗議,終歸無效。一直到亡國才自然消滅,竟和明運相終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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