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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


  (十五)熹宗

  《明史》卷九七《藝文志》二:

  《熹宗實錄》八十四卷,溫體仁等修。

  崇禎元年敕修:

  命成國公朱純臣為監修官,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溫體仁、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張至發、孔貞運、賀逢聖,黃士俊等為總裁官,禮部尚書翰林院學士姜逢元、侍讀學士劉宇亮、傅冠等為副總裁官,與纂修官等同編纂。

  時綱紀廢弛,史官曠職,至崇禎末始成書。談遷《棗林雜俎》逸典:

  纂修實錄,各分翰詹坊局,稿具送閣臣總裁,又分歲月刪定,匯而上之。熹宗禦曆七年,論實錄終歲事耳。史官雖分任,乞假奉使,淹期不至,或竟置之罔聞,閣臣亦不以為意。嘉定錢相國(士升)嘗總裁二十年有奇,雲同官互秘,不肯往覆也。至崇禎十□年始竣。

  按《明史·宰輔年表》,士升以崇禎六年九月入閣,至九年四月免,孺木所雲總裁二十年誤,然據所記,則當時淹滯之情形可知也。總裁官中有朱繼祚,以嘗與修《三朝要典》,被論求罷去。《明史》卷二七六《朱繼祚傳》:

  崇禎初複官,累遷禮部右侍郎,充實錄總裁。給事中葛樞言:「繼祚嘗纂修《要典》,得罪清議,不可總裁國史。」不聽。繼祚旋謝病去。

  清軍入北京後,實錄仍在皇史宬(夏燮《明通鑒義例》)。清順治二年(1645)詔修《明史》,明降臣馮銓任總裁,以其事奄醜行備載於天啟四年實錄,遂私竊去毀滅。朱彝尊《曝書亭集·書兩朝從信錄》後:

  《熹宗實錄》成,藏皇史宬。相傳順治初大學士涿州馮銓複入閣,見天啟四年紀事毀己尤甚,遂去其籍無完書。

  全祖望《鮚埼亭集·移明史館帖子》二:

  馮涿州再相,奮筆改熹廟實錄。而劉若愚《酌中志》,或雲其黑頭爰立伎倆一卷,以為之諱。

  楊椿《松鄰堂集·再上明鑒綱目館總裁書》亦雲:

  《明史》之初修也,在順治二年。時大學士馮銓為總裁,仿通鑒體僅成數帙,而天啟四年實錄遂為竊去,後下詔求之,終不可得。

  又天啟七年實錄亦缺,《東華錄》:

  順治五年(1648)九月諭內三院:「今纂修《明史》,闕天啟四年、七年實錄及崇禎元年以後事蹟,著在內六部都察院衙門,在外督撫鎮按及都布按三司等衙門將所闕年分內一應上下文移,有關政事者開送禮部,匯送內院,以備纂修。」

  至順治八年又下詔搜訪,《東華錄》:

  閏二月大學士剛林等奏:「臣等纂修《明史》,査天啟四年及七年六月實錄並崇楨一朝事蹟俱缺。宜敕內外各官廣示曉諭,重懸賞格,凡鈔有天啟崇禎實錄,或有彙集邸報者,多方購求,期於必得。或有野史、外傳、集記等書,皆可備纂輯。務須博訪,匯送禮部,庶事實有據,信史可成。」下所司知之。

  終無所得,《天啟實錄》至今遂無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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