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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十)睿宗

  《明史》卷九七《藝文志》:

  《睿宗實錄》五十卷、《寶訓》十卷,嘉靖四年大學士費宏言:「獻皇帝嘉言懿行,舊邸必有成書,宜取付史館纂修。」從之。

  《明世宗實錄》:

  嘉靖四年二月丙申,大學士費宏、賈詠、石瑤等以修《武宗毅皇帝實錄》將成,上疏言獻皇帝生平嘉言善行亦當備載,乞命當時藩府內外臣僚,備述獻皇帝之國以來,一言一事,可為謨訓者,以類開寫,以便纂錄。詔從之。三月甲戌敕修《獻皇帝實錄》,命定國公徐光祚、吏部尚書廖紀、禮部尚書席書等為監修官,謹身殿大學士費宏、文淵閣大學士石瑤、賈詠等為總裁官,吏部侍郎溫仁和、禮部侍郎李時等為副總裁官,侍講學士董玘、翟鑾等七人為纂修官同編纂。至嘉靖五年六月丙子書成表進。

  興王始終為藩王,其事蹟均與國家無關。大禮諸臣迎合世宗意,請修無事可紀之實錄,書成後無重視之者。沈德符《野獲編》卷二:

  興獻帝以藩邸追崇,亦修實錄,何為者哉?其時總裁費文憲(宏)等苦無措手,至假借承奉長史等所撰實錄為張本。今學士大夫,有肯于秘閣中借錄其冊,一展其書者乎!止與無隻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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