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吳晗 > 大明興衰三百年 | 上頁 下頁 |
| 六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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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瓶梅》是萬曆中期的作品 小說在過去時代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尤其是「猥褻」的作品。因此小說的作者姓名往往不敢署名,而致埋沒不彰。更有若干小說家不但不敢署名,並且還故意淆亂書中史實,極力避免含有時代性的敘述,使人不能捉摸這一作品的著作時代。《金瓶梅》就是這樣的一個作品。 但是,一個作家要故意避免含有時代性的記述,雖不是不可能,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他不能離開他的時代,不能離開他的現實生活,他是那個時代的人,無論他如何避免,在對話中,在一件平凡事情的敘述中,多少總不能不帶有那時代的印記。即使他所敘述的是假託古代的題材,無意中也不能不流露出那時代的現實生活。我們要從這些作者所不經意的疏略處,找出他原來所處的時代,把作品和時代關聯起來。 常常又有原作者的疏忽為一個同情他的後代人所刪削遮掩,這位同情者的用意自然是匡正作者,這舉動同樣不為我們所歡迎。這一事實可以拿《金瓶梅》來做一例證。 假如我們不能得到一個比改訂本更早的本子的時候,也許我們要被作者和刪節者瞞過,永遠不能知道他們所不願意告訴我們的事情。 幸而,最近我們得到一個較早的《金瓶梅詞話》刻本,在這本子中我們知道許多前人所不知道的事。這些事都明顯地刻有時代的痕跡。因此,我們不但可以斷定這部書的著作時代,並且可以明白這部書產生的時代背景,為什麼這樣一部名著卻包含有那樣多的描寫性生活部分的原因。 (一)太僕寺馬價銀 《金瓶梅詞話》本第七回九至十頁有這樣一段對話: 張四道:「我見此人有些行止欠端,在外眠花宿柳,又裡虛外實,少人家債負,只怕坑陷了你!」 婦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就外邊胡行亂走,奴婦人家只管得三層門內,管不得那許多三層門外的事,莫不成日跟著他走不成!常言道:世上錢財倘來物,那是長貧久富家。緊著起來,朝廷爺一時沒有錢使,還問太僕寺支馬價銀子來使。休說買賣人家,誰肯把錢放在家裡!各人裙帶上衣食,老人家倒不消這樣費心。」 在崇禎本《金瓶梅》(第七回第十頁)和康熙乙亥(1695)本第一奇書(第七回第九頁)中,孟三兒的答話便刪節成: 婦人道:「四舅,你老人家又差矣!他少年人就外邊做些風流勾當,也是常事。奴婦人家,那裡管得許多。若說虛實,常言道,世上錢財倘來物,那是長貧久富家。況姻緣事皆前生分定,你老人家倒不消這樣費心。」 天衣無縫,使人看不出有刪節的痕跡。 朝廷向太僕寺借銀子用,這是明代中葉以後的事,《明史》卷九二《兵志·馬政》: 成化二年(1466)以南土不產馬,改征銀。四年(1468)始建太僕寺常盈庫,貯備用馬價。……隆慶二年(1568),提督四夷館太常少卿武金言,種馬之設,專為孳生備用,備用馬既別買,則種馬可遂省。今備用馬已足三萬,宜令每馬折銀三十兩解太僕,種馬盡賣輸兵部,一馬十兩,則直隸山東河南十二萬匹,可得銀百二十萬,且收草豆銀二十四萬。禦史謝廷傑謂:「祖制所定,關軍機,不可廢。」兵部是廷傑言。而是時內帑乏,方分使括天下逋賦,穆宗可金奏,下部議。部請養、賣各半,從之。太僕之有銀也自成化時始,然止三萬餘兩。及種馬賣,銀日增。是時通貢互市,所貯亦無幾。及張居正做輔,力主盡賣之議。……又國家有興作賞賚,往往借支太僕銀,太僕帑益耗。十五年(1587),寺卿羅應鶴請禁支借。二十四年(1596),詔太僕給陝西賞功銀,寺臣言先年庫積四百余萬,自東西二役興,僅餘四之一。朝鮮用兵,百萬之積俱空。今所存者止十余萬。況本寺寄養馬歲額二萬匹,今歲取折色,則馬之派征甚少,而東徵調兌尤多,卒然有警,馬與銀俱竭,何以應之!章下部,未能有所厘革也。崇禎初,核戶、兵、工三部借支太僕馬價至一千三百余萬。 由此可知太僕寺之貯馬價銀是從成化四年(1468)起,但為數極微。到隆慶二年(1568)百年後定例賣種馬之半,藏銀始多。到萬曆元年(1573)張居正做首相盡賣種馬,藏銀始達四百余萬兩。又據《明史》卷七九《食貨志》三《倉庫》: 太僕,則馬價銀歸之。……隆慶中……數取光祿太僕銀,工部尚書朱衡極諫不聽。……至神宗萬曆六年(1578)……久之,太倉、光祿、太僕銀括取幾盡,邊賞首功向發內庫者亦取之太僕矣。 則隆慶時雖曾借支太僕銀,尚以非例為朝臣所諫諍。到了張居正死後(1582),神宗始無忌憚地向太僕支借,其內庫所蓄,則靳不肯出。《明史》卷二一三《張居正傳》載居正當國時: 太倉粟充盈可支十年。互市饒馬,乃減太僕種馬,而令民以價納,太僕金亦積四百余萬。 在居正當國時,綜核名實,令出法行,所以國富民安,號稱小康,即內廷有需索,亦往往為言官所諫止,如《明史》卷二二九《王用汲傳》說: 萬曆六年(1578)……上言……陛下……欲取太倉光祿,則台臣科臣又言之,陛下悉見嘉納,或遂停止,或不為例。 其用途專充互市撫賞,《明史》卷二二二《方逢時傳》說: 萬曆五年(1577)召理戎政。……言……財貨之費,有市本有撫賞,計三鎮歲費二十七萬,較之鄉時戶部客餉七十余萬,太僕馬價十數萬,十才二三耳。 到了居正死後,朝政大變,太僕馬價內廷日夜借支,宮監佞幸,為所欲為,專以貨利導帝,《明史》卷二三五《孟一脈傳》說: 居正死,起故官。疏陳五事:言……數年以來,御用不給,今日取之光祿,明日取之太僕,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異。……錙銖取之,泥沙用之。 不到十年工夫,太僕積銀已空;《明史》卷二三三《何選傳》: 光祿太僕之帑,括取幾空。 但還搜括不已,恣意賞賜,如《明史》卷二三三《張貞觀傳》所記: 三王並封制下,……採辦珠玉珍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太僕銀十萬充賞。 中年內外庫藏俱竭,力靳內庫銀不發,且視太僕為內廷正供,廷臣請發款充軍費,反被譙責。萬曆三十年(1602)時: 國用不支,邊儲告匱,……乞發內庫銀百萬及太僕馬價五十萬以濟邊儲,複忤旨切責。(《明史》卷二二〇《趙世卿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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