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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訴


  建中三年,前楊府功曹王訴,自冬調選,至四月,寂無音書。其妻扶風竇氏,憂甚。有二女,皆國色。忽聞門有賣卜女巫包九娘者,過其巷,人皆推占事中,遂召蔔焉。九娘設香水訖,俄聞空間有一人下,九娘曰:「三郎來,與夫人看功曾有何事?更無音書,早晚合歸!」

  言訖而去。經數刻,忽空中宛轉而下,至九娘喉中曰:「娘子酬答何物?阿郎歸甚平安。今日在西市絹行舉錢,共四人長行。緣選場用策子,被人告,所以不得見官。作行李次,密書之。」

  五月二十三日初明,訴奄至宅。竇氏甚喜。坐訖,便問:「君何故用策子,令選事不成?又於某月日西市舉錢,共四人長行。」

  訴自以不附書,愕然驚異,妻遂話女巫之事。即令召巫來,曰:「忽憂,來年必得好官。今日西北上有人牽二水牛,患腳,可勿爭價買取。旬月間,應得數倍利。」

  至時,果有人牽跛牛過,即以四千貫買。經六七日,甚肥壯,足亦無損。同曲磨家,二牛暴死,卒不可市,遂以十五千求買。初訴宅在慶雲寺西,巫忽曰:「可速賣此宅。」

  如言貨之,得錢十五萬,又令於河東,月僦一宅,貯一年已來儲。然後買竹,作粗籠子,可盛五六鬥者,積之不知其數。明年春,連帥陳少遊,議築廣陵城,取訴舊居,給以半價。又運土築籠,每籠三十文,計資七八萬,始於河東買宅。神巫不從包九娘而自至,曰:「某姓孫,名思兒,寄住巴陵。欠包九娘錢,今已償足。與之別歸,故來辭耳。」

  籲嗟久之,不見其形。竇氏感其所謀,謂曰:「汝何不且住,不然,吾養汝為兒,可乎?」

  思兒曰:「娘子既許,某更何愁?可為作一小紙屋,安於堂簷。每食時,與少食,即足矣。」

  竇氏依之。月餘,遇秋風飄雨,中夜長歎,竇氏乃曰:「今與汝為母子,何所中外?不然,向吾床頭櫃上安居,可乎?」

  思兒又喜,是夕移入。便問拜兩娣,不見形,但聞其言。訴長女好戲,因謂曰:「娣與爾索一新婦。」

  於是紙畫一女,布彩繢。思兒曰:「請如小娣裝素。」

  其女亦戲曰:「依爾意。」

  其夜言笑,如有所對。即雲:「新婦參二姑姑。」

  訴堂妹事韓家,住南堰,新有分娩。二女作繡鞋,欲遺之。方命青衣裝,思兒笑,二女問笑何事,答曰:「孫兒一足腫,難著繡鞋。」

  竇氏始惡之,思兒已知,更數日,乃告辭,雲:「且歸巴陵,蒙二娣與娶新婦,便欲將去。望與令一船子,長二尺已來。令娣監將香火,送至揚子江,為幸足矣!」

  竇氏從其請。二女又與一幅絹,畫其夫妻相對。思兒著綠秉板。具小船上拜別。自其去也,二女皆若神不足者。二年,長女嫁外兄,親禮夜,卒於帳門。以燭照之,其形若黃葉爾。小女適張初,初嫁亦如其娣,訴終山陽郡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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