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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郡考


  班孟堅志漢地理畢而總結之曰:「本秦京師為內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漢興,以其郡太大,稍複開置,又立諸侯王國。武帝開廣三邊,故自高祖增二十六,文景各六,武帝二十八,昭帝一,訖于孝平,凡郡國一百三。」《志》中各郡下,又分往其沿革。其稱高帝置者二十:曰河內、曰汝南、曰江夏、曰魏郡、曰常山、曰清河、曰涿郡、曰渤海、曰平原、曰千乘、曰泰山、曰東萊、曰東海、曰豫章、曰桂陽、曰武陵、曰廣漢、曰定襄、曰楚國、曰淮陽國。

  其稱高帝時為某郡者三:京兆尹,曰高帝二年為渭南郡;左馮翊,曰高帝二年為河上郡;右扶風,曰高帝二年為中地郡。稱高帝郡國者二:中山國,曰高帝郡;廣陽國,曰高帝燕國。稱故郡者一:丹陽郡,曰故鄣郡。計為郡二十三,為國三,合於《後序》增二十六之數,而後之祖述其說者,亦小有異同。

  《續漢書·郡國志》舉倍都而無武陵,《晉書·地理志》舉梁國而無鄣郡,錢氏大昕舉內史、膠東、衡山而無謂南、河上、中地三郡,皆求以足漢志二十六之數。其是非暫置無論,要皆以班氏之說為信而不可易也。豈獨此數家而已?自來讀《漢書》,殆無不以班氏之說為信而不可易也。自餘考之,則上所舉二十六郡國,其真為高帝置者,曾不及三分之一,而世人莫之察焉,是可異也。

  諸郡中可確證為高帝置者,唯河內郡,見於《史記·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序》,清河、常山二郡,見於《樊噲傳》;豫章郡,見於《黥布傳》;余如汝南、魏郡、中山已不足征,至江夏、涿郡、渤海、平原、千乘、泰山、東萊、桂陽、武陵、定襄十郡,尤可證其非高帝所置。江夏屬縣,半為衡山故郡,吳芮之王衡山,實都邾縣。及芮徙長沙,而衡山為淮南別郡,英布、劉長迭有其地。至文帝分王淮南三子,而衡山複為一國。

  武帝初,伍被為淮南王畫策雲「南收衡山以擊廬江,有尋陽之船,守下雉之城,結九江之浦,絕豫章之口。」尋陽為廬江屬縣,則下雉此時亦當屬衡山。此四語者,實分指廬江、衡山、九江、豫章四郡,皆厲王時故地也。又雲「強弩臨江而守,以禁南郡之下,則淮南所慮,僅漢南郡之兵。」不言江夏。武帝之初,似尚無江夏郡。

  逮元狩元年,衡山國除,次年於其地置六安國,僅得衡山五縣江夏十四縣、當以衡山余縣及南郡之邊數縣置之;則高帝時不得有江夏郡也。前《秦郡考》言秦于燕之故都當置一郡,其地有《漢志》廣陽國四縣及涿郡、渤海二郡之半,漢初置燕國,當仍其舊。而涿郡之地,介居《漢志》之廣陽、河間二國間,中葉以後,廣陽、河間各得四縣,故中間得有涿郡之二十九縣。

  若高帝時,燕之內史與趙之河間郡,決非迫隘如此,則已無置郡之餘地。故《史記·酈商傳》,商破燕王藏荼軍,食邑涿五千戶,號曰涿侯。至高帝十二年,以破英布功,改封曲周。若當時已置涿郡,決無以郡治為侯國之理。是歲盧綰稱亂,子建受封,燕地未平,而高皇晏駕,其於疆域,當無變革。

  是高帝時不得有涿郡、渤海二郡也。平原、千乘二郡;漢初為齊悼惠王封域,而平原實齊濟北郡之地,景武以後,濟北國境反居濟水之南,其在漢初,實跨濟水南北。《史記·曹相國世家》雲,還定濟北郡,攻著、漯陰、平原、鬲、盧。

  著於《漢志》為濟南縣,盧為泰山縣(文帝后濟北王所都),漯陰、平原、鬲皆平原屬縣,故徐廣雲,濟北分平原、太山二郡。高帝時,齊既有濟北郡,則不得有平原郡也。《史記·諸侯王表》,文帝十五年,分齊為膠西國,都苑。

  徐廣曰,樂安有苑縣。按《漢志》齊地無苑縣,據《水經·瓠子河注》所引,則作高苑。高苑,千乘縣也。案《史記·功臣侯表》有高苑侯丙倩,高祖六年封,武帝建元三年國除。膠西之都,似不應與侯國同處。

  然《水經注》實有東西二高苑,其所謂東高苑城者,膠西之都也;所謂西高苑城者,丙倩之邑也。東高苑城以今地望准之,當在東安高苑之間,是漢初千乘之地屬￿膠西,不得有千乘郡也。《封禪書》雲,濟北以為天子且封禪,乃上書獻泰山及其旁邑。

  天子以他縣償之。則泰山郡之置在武帝時,非高帝所置也。東萊一郡,處膠東、膠西之北,《漢志》膠東國僅得八縣,高密國(本膠西國)僅得五縣,故其北得置十七縣之東萊郡。漢初膠西,實有千乘之地,《史記·吳王濞傳》,言膠西王邛以賣爵事有奸,削其六縣。

  《漢書·膠西于王端傳》,亦言有司比再請削,其國去太半。則高密五縣,當因膠西既削之餘,膠東八縣,恐亦非漢初舊城。東萊一郡,當置於二國削地後,非高帝所置也。故《漢書·高帝紀》雲,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郡,立子肥為齊王。《史記·齊悼惠王世家》數文帝時齊國別郡,但舉濟北、濟南、留川、膠西、膠東、城陽,而無平原、千乘、泰山、東萊四郡,則高帝時無此四郡也。

  武陵桂陽二郡之地,高帝時為長沙國南境,故文帝賜趙佗書曰「前日聞王發兵于邊,為寇災不止。當其時,長沙苦之,南郡尤甚。」又曰「朕欲定犬牙相入者,以間吏,吏曰,此高皇帝所以介長沙土也。朕不得擅變焉」。則長沙與南越之間,漢不得置郡;且長沙在文帝時不過二萬五千戶;勢不能分置三郡。則武陵、桂陽二郡,非高帝所置也。

  定襄一郡,若為高帝所置,則其時當屬代國。案高帝封兄仲于代,王雲中、代雁門三郡;後封子于恒,王太原、代、雁門三郡,皆無定襄。《史記》舉漢郡,亦但計雲中以西,而定襄則在其東。則定襄非高帝郡也。此外,如東海本秦鄖郡,淮陽本秦陳郡,燕之國都亦秦之一郡,而史失其名。則高帝所置之郡,其餘幾何?

  又《漢志》所舉秦郡,當高帝時,南海、桂林、象郡入于南越,閩中入於閩越,九原入於匈奴,(《漢志》五原郡注,秦九原郡,武帝元朔二年更名,若漢初尚有是郡者。然《武帝紀》雲,元朔二年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則此郡實武帝所開。又《史記·匈奴傳》,蒙恬所奪地,與漢關故河南塞至朝那盧施,事在楚漢之際。則九原之沒久矣)黔中一郡,亦廢于楚漢之際,則高帝時之郡數,又得幾何?

  即令《漢志》二十餘郡悉為高帝所置,則汝南當屬淮陽,常山、清河、中山屬趙,涿郡、渤海屬燕,平原、千乘、泰山、東萊、屬齊,東海屬楚,豫章屬淮南,鄣郡屬吳,桂陽、武陵屬長沙,定襄屬代,其得為漢郡者,不過江夏、魏郡、廣漢三郡,而此三郡亦無所征。故謂此二十余郡為高帝所置,其誤猶小,若直以孝平時之疆域為漢初之疆域,而謂此二十餘郡者悉為天子所有,則全不合當時事實也。

  然但據《漢志》以為說,則此誤必不能免,(錢氏大昕謂高帝置郡二十六,其十之八皆屬￿王國,此說極是。他人未有明言之者)此則不可以不辨也。善夫太史公之言,曰「漢初內陸自山以東,盡諸侯地。漢獨有三河、東郡、穎川、南陽,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內史凡十五郡。」

  此十五郡者,河東一,河內二,河南三,所謂三河也;東郡四,潁川五,南陽六;自江陵以西至蜀,則南郡七,巴郡八,蜀郡九;北自雲中至隴西,則雲中十,上郡十一,北地十二,隴西十三,而自山以西,尚有上黨;巴蜀之北,尚有漢中;共十五郡。加內史為十六。此高帝五年初定天下時之郡數也。六年,以雲中屬代,則並內史得十五郡;至十一年,複置雲中,而罷東郡以益梁,罷潁川郡以益淮陽,則並內史為十四郡。

  史公習聞十五郡之名,又習聞東郡潁川之為漢郡、故既稱與內史為十五,又並數東郡、潁川,雖雲疏漏,然視班氏之誤,則有間矣。由是言之,則高帝末年之郡,除王國支郡外,並無內史,唯得十四面已;至於文景之間,亦僅有二十四郡。

  故枚乘說吳王曰「夫漢並二十四郡,十七諸侯,其珍怪不如山東之府」。乘之說吳,在景帝三年吳王舉兵後,而十七諸侯則為文景間之事。(《史記·諸侯王表》唯文帝后七年及景帝元年共十七國)夫十七諸侯,既數文景間之諸侯,知二十四郡,亦數文景間之郡也。乘于景帝三年說吳,何以不數三年之郡,而猶數元年以前之郡?

  曰:猶吾輩今日之言十八行省,二十二行省也。枚乘此書,劉奉世以其言齊趙事與史不合,疑為傳者增之。然雖有增飾,而十七諸侯、二十四郡之數,不能鑿空為之也。此二十四郡者,除高帝時十四郡外,則左內史一、右內史二《漢志》以分左右內史為武帝建元六年事,然《百官公卿表》紀景帝元年以晁錯為左內史,則景帝初已分內史為三。

  又《景帝紀》中六年詔曰「三輔舉不如法令者」,詔文稱三輔,不容有誤,必《漢志》之誤也)東郡三、《漢書·賈誼傳》請割淮陽北邊二三列城與東郡,以益梁,則孝文之時梁不得東郡)潁川四、淮陽五(淮陽王武于文帝十一年徙梁為郡),琅琊六(琅琊本齊別郡,文帝元年廢琅琊國,以與齊。

  十五年,齊文王薨,分其地為齊、濟南、濟北、菑川、膠西、膠東六國,並城陽為七國。而琅琊不以封,其為漢郡,當在此時矣),河間六(河間哀王以文帝十五年薨,國除為郡),益上十四郡,為二十一郡;其餘三郡,則當為汝南、魏郡、廣漢。此文帝末年郡數也。而漢郡之增,實在孝景之世。元年削趙之常山郡,二年削楚之東海郡,三年削吳之會稽部郡。

  是歲七國反。既平其地,又以其餘威削諸侯,於是始得平原、千乘、濟南、北海、東萊之地于齊,得涿郡、渤海、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之地于燕,得钜鹿、清河于趙,得太原、雁門於代,得沛郡于楚(沛郡本秦泗水郡,至項羽都彭城後,徙治彭城,遂名彭城郡。漢初為元王所都。景帝四年,封劉禮為楚王,續元王,後殆不盡與以彭城故地,沛郡之置當在此時。觀高帝十二年春,吳王濞尚為沛侯,可知此時尚無尚沛郡。是歲複豐、沛二縣,為天子湯沐邑,其他縣城屬楚國。

  《水經·獲水注》謂楚元王塚在蕭縣之同孝山,足證沛郡諸縣多屬楚國,或分屬梁之碭郡。《史記》謂內陸自山以東盡諸侯地,則漢初固不得有沛郡也),得廬江、豫章於淮南,得武陵、桂陽于長沙,而諸侯地之以新封,皇子者尚不與焉。故《史記·諸侯王年表序》言之曰「吳楚時前後諸侯以謫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咸納於漢。諸侯稍微」。此實善道當時之大勢者也。

  至《漢志》所謂高帝增二十六郡國,文景各六者,參以《史》、《漢》紀傳,無一相合,而自來未有理而董之者,此則餘所大惑不解也。

  漢興,矯秦郡縣之失,大啟諸國。時去六國之亡未遠,大抵因其故壞,專制千里,建國之大,古今所未有也。當漢初定天下,異姓諸王,各據其手定之地,韓信王楚,彭越王梁,張敖王趙,韓王信王韓,盧綰王燕,英布王淮南,吳芮王長沙。

  此諸王者,皆與高祖素等夷,又無骨肉之親,外托君臣之名,而內有敵國之實。是時高帝之策,在建姓以制異姓,故六年廢楚王信,則分其地以王劉賈于荊,弟劉交于楚;又時齊代無王,則王子肥于齊,王兄仲于代;而徙韓王信於太原,收潁川郡以通東方之道。明年,韓王信叛,而代王亦棄其國,則以代王愛子如意。

  九年,廢趙王張敖,則徙代王于趙,而益以代地,使陳豨以趙相國守之。明年,陳豨反,則王子恒于代;彭越反,則王子恢于梁、子友于淮陽;英布反,則王子長於淮南、兄子濞于吳。又明年,盧綰反,則王子建于燕。當始封子弟時,惟恐其地之不廣,力不能有所禁禦也。

  及異姓漸盡,又慮諸子分地之不均也,故新置之國,率因其故。洎吳濞受封,始慮東南之亂,未及半載,而高祖遽崩。呂後以嫡母之尊,廢梁趙,割齊楚,以王張呂,宮車朝駕,而臨淄之兵夕起矣。文帝之世,亦第稍分齊、趙以眾建其子弟,惟梁代無王,則王子參于代、子武于梁,以控制東諸侯。其所用亦高帝遺策。所異者,高以同姓制異姓,文以親制疏而已。

  孝景嗣位,始大削吳、楚、趙,而七國之亂隨之。既平七國,因之餘威宰製諸侯,其分王諸子,亦不過一郡之地。昭宣以降,王國益微。及孝平元始中,諸侯大者十餘城,小者三四縣,比漢初王國,或不能得其十分之一。變置既亟,作史者但據後世版籍,略紀沿革而已。

  故但據《漢志》之文以求漢初諸侯之疆域,則其大小廣狹,不能與實際同日而語。今考漢初諸國之地,則大者七八郡,小者二三郡;而後世所置之郡,尚不計焉。舉其目,則屬齊者八,曰臨淄、曰菑川、曰濟南、曰濟北、曰膠西、曰膠東、曰琅邪、曰城(《漢書·高帝紀》,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郡七十三城立子肥為齊王。

  《史記·齊悼惠王世家》文帝十六年,齊孝王將閭以悼惠王子揚虛侯為齊王,故齊別郡盡以王悼惠王子,子志為濟北王、子辟光為濟南王、子賢為菑川王、子邛為膠西王、子雄渠為膠東王,與城陽齊凡七王,皆不數琅琊。然《悼惠王世家》雲,哀八年,高後割齊琅邪郡立營陵侯劉澤為琅邪王,又雲,孝文帝元年盡以高後時所割齊之城陽、琅琊、濟南郡複與齊,則漢初齊固得琅邪郡。

  至文帝十五年,齊文王薨,無後。其明年,文帝分齊為六,盡王悼惠王諸子,獨琅邪不以封,殆於此時入漢也)屬;燕者六,曰□□,曰上穀、曰漁陽、曰右北平、曰遼西、曰遼東(案:燕國都所治之郡,史失其名,武帝元朔元年,燕王定國自殺,國除為郡,則名燕都[郡?]。

  《漢書·徐樂傳》稱樂燕郡無終人是也。無終,《漢志》屬右北平,此時當屬燕郡。若以右北平為燕別都,故曰燕郡,則景帝時右北平已屬漢矣。至上谷五郡,屬燕,史雖無明文,然司馬遷稱諸侯地皆外接于胡越,景帝后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則景帝以前燕代諸國各有邊郡矣,下代吳諸國仿此);屬趙者六,曰邯鄲、曰钜鹿、曰常山、曰清河、曰河間、曰中山,中間益郡三,曰代、曰雁門、曰雲中(趙國諸郡史無明文,以史遷雲內陸自山以東盡諸侯地知之);

  屬代者三,曰太原、曰代、曰雁門(《漢書·高帝紀》六年,以雲中、雁門、代郡五十三縣立兄宜信侯喜為代王。十一年,詔曰,代地居常山之北,與夷狄鄰。趙乃從山南有之,遠,數有胡寇,難以為國。頗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屬代。代之雲中,以西為雲中郡,則代受邊寇益少矣。是文帝王代時已以太原易雲中也);屬梁者二,曰碭郡、曰定陶,中間益郡一,曰東郡;屬淮陽者,曰陳郡、曰汝南,中間益郡一,曰潁川《高帝紀》十一年立子恢為梁王,子友為淮陽王,罷東郡頗益梁,罷潁郡川,頗益淮陽);

  屬楚者三,曰彭城、曰東海、曰薛郡(《漢書·高帝紀》以碭郡、薛郡、郯郡三十六縣立弟文信君交為楚王,郯郡即東海,碭郡乃彭城之誤。楚元王雲薛郡、東海、彭城三十六縣是也)屬吳者三,曰廣陵、曰會稽、曰鄣郡《高帝紀》以東陽、鄣郡、吳郡三十三縣立劉賈為荊王。及英布反,並荊地,吳王濞之封實因故荊國境。東陽與廣陵實為一郡,初治東陽,故名東陽。及濞乃都廣陵。

  《本傳》雲「吳王起兵於廣陵」是也。後廣陵圍轉小,漢乃於其北置臨淮郡耳);屬淮南者四,曰九江、曰廬江、曰衡山、曰豫章《史記·黥布傳》,布遂剖符為淮南王,都六,九江、廬江、衡山、豫章皆屬布,後厲王淮南,亦仍其封域);屬長沙者一,曰長沙。故高帝時諸侯之郡凡三十有九,而諸郡之廣狹,又當與《漢志》絕異。《漢志》,齊郡(即臨淄)十二縣,菑川三縣,高密(即膠西)五縣,膠東八縣,城陽、廣陽(即燕□□郡)、趙國(即邯鄲)、河間各四縣,梁國(即陽郡)八縣、淮陽(即陳郡)九縣,楚國(即彭城)七縣,魯國(即薛郡)六縣,廣陵四縣,六安(即衡山)五縣,皆非漢初郡域。

  以理度之,則《漢志》北海之二十六縣,實得臨淄、菑川之縣,平原縣十九,千乘縣十五,濟南縣十四;泰山縣二十四,實分齊之濟南濟北、楚之薛郡之縣;東萊縣十七,實得膠東膠西之縣;琅邪縣五十一,實得城陽之縣,涿郡二十九;渤海縣二十六,實得廣陽河間之縣,廣平縣十六,實得邯鄲之縣,沛郡、汝南縣各三十七,一得陽郡、彭城之縣,一得陳郡之縣;臨淮縣二十九,實得彭城、廣陵之縣,江夏縣十二,實得衡山之縣。

  故漢初齊地,當得《漢志》之平原、千乘、濟南、泰山、齊郡、北海、東萊、琅琊八郡及菑川、膠東、高密、城陽四國;燕地當得涿郡、渤海、上谷、漁陽、有北平、遼西、遼東七郡及廣陽一國;趙地當得钜鹿、常山、清河三郡與魏郡之半及趙、廣平、真定、中山、信都、河間六國;梁地當得山陽、濟陰二郡與沛郡之半及梁東平二國;淮陽當得汝南一郡與淮陽國;楚當得東海一郡與沛郡臨淮之半及魯、楚二國;吳當得會稽、丹陽二郡與臨淮之半及廣陵國;淮南當得廬江、九江、豫章三郡與江夏之半及六安國;長沙當得桂陽、武陵、零陵三郡及長沙國。

  此三十二郡與一十七國者,以元始中之郡國言之也。而班《志》于諸郡國下,其言故厶國,或厶年為厶國者,僅十三郡國,而不言故厶國者三十有六,使後之讀史者,疑若自高帝時即為漢郡者,此所以不能不表而出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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