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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漢簡跋十一☆


  入西書二封(一封中部司馬□平望候官,一封中部司馬□陽關都尉府),十二月丙辰日下鋪時,受放故卒張永,日下鋪時□□燧長張"。(第一簡)

  入西蒲書二封,其一封文德大尹章,詣大使五威將莫府;一封文德長史印,詣大使五威將莫府。始建國元年十月辛未日食時,關嗇夫受□□卒趙彭。(第二簡)

  入西蒲書一,吏馬行。魚澤尉印,十三日起詣府。永平十八年正月十四日白中時,楊威卒□□受□□卒趙仲。(第三簡)

  右三簡皆記郵書之簿。「中部司馬」者,敦煌中部都尉屬官。「文德」,地名,不見《漢志》。據上簡,文德有大尹、有長史,則為邊郡矣。《續漢志》郡當邊戍者,丞為長史。」他簡舉西北邊郡,有文德、酒泉、張掖、武威、天水、隴西、西海、北地八郡,舉文德而無敦煌。故沙畹氏釋彼簡「文德」為王莽所改敦煌郡之初名,以此簡證之,沙說是也。此簡稱「文德」,為始建國元年事,至地皇二年一簡,則稱「敦德」,與《漢志》合。然則《漢志》所載,乃其再改之名也。據《莽傳》:「始建國元年秋,遣五威將王奇等十二人頒,符命,四十二篇於天下,外及匈奴、西域。三年,又遣大使五威將王駿出西域。此乃始建國元年事,則,大使五威將,者,乃王奇等十二人之一。其出匈奴者為王駿,出西域者其人無可考。

  據上簡,十月辛未,文德大尹、長史之書自塞上送五威將莫府,其時當已出塞矣。」「魚澤尉」,亦障塞尉之類。諸簡所雲「某官詣某官」者,皆據封泥及檢署之文錄之。「中部司馬」、「文德大尹章」、「文德長史印」、「魚澤尉印」諸字,皆封泥上文;而「平望候官」、「陽關都尉府」、「大使五威將莫府」諸字,則檢上所署之字也。余曩作《簡牘檢署考》,據《王莽傳》哀章所作銅匱之檢及劉熙《釋名》,謂古人封書既用璽印,故但須署受書之人,不須自署官位、姓名。此數簡所記足以證之。

  又第三簡雲「十三日起詣府」,則並署發書之日矣。此種郵書,皆自東向西之書,故曰「入西蒲書」。「蒲」者,「簿」之或作也。又諸簡皆記受書日時,曰「日下鋪時」、曰「日食時」、曰「日中時」,又皆燧卒致之燧長,或燧卒受之,以次傳送至他燧。可見漢時郵遞之制即寓於亭燧中,而書到日時與吏卒姓名,均有記錄。可見當時郵書制度之精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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