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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時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說


  (作於1916年,1917年刊于《學術叢編》第十冊,收人《觀堂集林》卷七。案本篇及以下《〈史記〉所謂古文說》、《〈漢書〉所謂古文說》、〈說文>所謂古文說》都作於此時。)

  余前作《史籀篇疏證序》,疑戰國時秦用籀文、六國用古文,並以秦時古器遺文證之。後反覆漢人書,益知此說之不可易也。班孟堅言《蒼頡》、《爰曆》、《博學》三篇文字多取諸《史籀篇》,而字體複頗異,所謂秦篆者也」。許叔重言:「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文字,罷其不與秦文合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曆篇》、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是秦之小篆,本出大篆。而《倉頡》三篇未出、大篆未省改以前,所謂秦文,即籀文也。司馬子長曰:「秦撥去古文。」揚子雲曰:「秦劃滅古文。」許叔重曰:「古文由秦絕。」案秦滅古文,史無明文。有之,惟一文字與焚《詩》、《書》二事。六藝之書行于齊、魯,爰及趙、魏,而罕流布于秦(猶《史籀篇》之不行于東方諸國),其書皆以東方文字書之。漢人以其用以書六藝,謂之古文。而秦人所罷之文,與所焚之書,皆此種文字。是六國文字即古文也。觀秦書八體中有大篆無古文。而孔子壁中書與《春秋左氏傳》,凡東土之書,用古文,不用大篆,是可識矣。故古文、籀文者,乃戰國時東、西二土文字之異名,其源皆出於殷周古文,而秦居宗周故地,其文字猶有豐鎬之遺。

  故籀文與自籀文出之篆文,其去殷周古文反較東方文字(即漢世所謂「古文,為近。自秦滅六國,席百戰之威,行嚴峻之法,以同一文字,凡六國文字之存於古籍者,已焚燒劃滅;而民間日用文字,又非秦文不得行用。觀傳世秦權、量等,「始皇廿六年詔」後多刻「二世元年詔」,雖亡國一二年中,而秦法之行如此,則當日同文字之效可知矣。故自秦滅六國以至楚漢之際,十餘年間,六國文字遂遏而不行。漢人以六藝之書皆用此種文字,又其文字為當日所已廢,故謂之「古文」。此語承用既久,遂若六國之古文即殷周古文,而籀、篆皆在其後,如許叔重《說文序》所雲者,蓋循名而失其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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