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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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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物之所自生,性之所自受,而作聖之功,下學之事,必達於此,而後不為異端所惑,蓋即太極圖說之旨而發其所函之蘊也。 太和所謂道,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謂太極也。陰陽異撰,而其絪縕於太虛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渾淪無間,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無不和,既有形器之後,其和不失,故曰太和。 中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是生絪縕相蕩、勝負屈伸之始。 涵,如水中涵影之象;中涵者其體,是生者其用也。輕者浮,重者沉,親上者升,親下者降,動而趨行者動,動而赴止者靜,皆陰陽和合之氣所必有之幾,而成乎情之固然,猶人之有性也。絪縕,太和未分之本然;相蕩,其必然之理勢;勝負,因其分數之多寡;乘乎時位,一盈一虛也。勝則伸,負則屈;勝負屈伸,衰王死生之成象,其始則動之幾也。此言天地人物消長死生自然之數,皆太和必有之幾。 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 來,謂始動而化之初;究,謂已成形體也。幾微,氣之初;動易簡者,唯陽健陰順而已。廣大,品物流形,堅固,體成而不易毀也。乾、坤有體則必生用,用而還成其體。體靜而用動,故曰「靜極而動,動極而靜」,動靜無端。 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簡者《坤》乎! 太和本然之體,未有知也,未有能也,易簡而已。而其所涵之性,有健有順,故知于此起,法於此效,而大用行矣。 散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 太和之中,有氣有神。神者非他,二氣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陰與陽和,氣與神和,是謂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氣逐於物,役氣而遺神,神為使而迷其健順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不如野馬、絪縕,不足謂之太和。 此言體道者不於物感未交、喜怒哀樂未倚之中,合氣於神,合神於性,以健順五常之理融會於清通,生其變化,而有滯有息,則不足以肖太和之本體,而用亦不足以行矣。敔按:清通者,心之神,變化者,心之化 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易》者見此,謂之見《易》。 見,實證之於心也。《易》曰:「陰陽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之謂也。健順合而太和,其幾必動,氣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於神氣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於天地者,唯此而已矣。 不如此,雖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稱也已。 待其已感、因事而效能者,才也;智則灼見道體,而知無不起,法無不效矣。敔按:知道見易,始謂之智;智不足而恃才,雖美如周公,亦不足稱 太虛無形,氣之本體; 於太虛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氣自足也,聚散變化,而其本體不為之損益。敔按:理具陰陽,陰陽具理,理氣渾然,是為本體 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 日月之發斂,四時之推遷,百物之生死,與風雨露雷乘時而興,乘時而息,一也,皆客形也。有去有來謂之客。發斂,謂日月出入之道 至靜無感,性之淵源; 於物感未交、至靜之中,健順之性承於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窮。 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 識知者,五常之性所與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義,不與物交,則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赤子之無知,精未徹也;愚蒙之無知,物不審也。自外至曰客。 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唯盡性者一之。 靜而萬理皆備,心無不正,動而本體不失,意無不誠,盡性者也。性盡,則生死屈伸一貞乎道,而不撓太虛之本體,動靜語默一貞乎仁,而不喪健順之良能,不以客形之來去易其心,不以客感之貞淫易其志,所謂「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不顯亦臨,無射亦保」也。蓋其生也異於禽獸之生,則其死也異於禽獸之死,全健順太和之理以還造化,存順而沒亦寧。其靜也異於下愚之靜,則其動也異於下愚之動,充五常百順之實以宰百為,志繼而事亦述矣。無他,人之生死、動靜有間,而太和之絪縕本無間也。 此上二章,兼動靜、生死而言。動靜之幾,盡性之事,死生之故,立命之事,而一動一靜,一屈一伸,理所必有而通於一,則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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