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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汭


  蔡氏雲:「汧源縣弦蒲藪有汭水,即《詩》之芮鞠。」今按《詩》言「芮鞠之即」紀公劉遷邠之事,芮自在邠,去隴州之弦蒲藪幾四百里。公劉之國,其疆域不至汧西,則芮者乃邠州之小水,今所謂宜錄川是已。若弦蒲藪所出之水,乃汧水也。汧自寶雞入渭,而不與涇屬。使以汧為汭,而汧不連涇,徑達於謂,則當雲「涇汭屬渭」,不得言「涇屬渭汭」也。汭在邠,而涇過邠東,汭水因東流注之,故曰「涇屬汭」。宣言「涇屬汭、渭」,乃先渭而後汭者,則以汭小而渭大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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