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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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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之產,因於地之宜。地之宜,驗於草木之生。故《經》於辨土之後,紀其草木之別,所以物土宜而審播種也。南北異地,九土異質,風氣異感,故草木異族,而百穀亦異產矣。 由、條、漸、包、夭、喬者,草木因土性之故別,非由治水而始然也。當洪水氾濫之時,草木暢茂,榛蕪穢塞,土荒獸逼,故益焚山澤,務芟除,而不務蕰崇之。林氏乃謂洪水為患,草木不得其生,至是始遂其性,豈知草木之性遂,適以害嘉穀、塞途徑、深沮洳、釀嵐蠱、蕃禽獸,以與人爭命乎!古之建國者,以拔木通道為事。《詩》所謂「拔柞械」、《春秋》所謂「啟山林」是已。如以草木蕪盛為平成之績,則今猺之有峒,苗之有箐,其將平成於中土哉?則《經》紀草木,以物土而非序績可知已。由,亭茂也,草之莖生者也。漸,進長也,進而漸長不已,草之蔓生者也。夭,少長也,草之台生者也。條,長也,細而長也。木之孤幹獨擢者也。包,叢也,木之科叢盤生者也。喬,高大也,木之枝幹兼偉者也。三州所產,族類之不同如此。猶土有白黑,墳壤之異也。土不因水已治而改其質,草木亦不因水之治而異其狀也。所以惟兗、徐、揚三州紀草木者,此三州平衍之區,無高山大穀,草木鮮生,可以區別,而六州之或山或谷,或原或澤,其地不齊,一州之間,各自殊別,不可定也。王氏炎曰:「南方地暖,草皆少長,而木多上竦。河朔地寒,雖合抱之木不能高也。」得之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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