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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宗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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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仁者不可與言,不可與言而言,失言。不仁之尤,冒不孝之惡,為清議所攻,猶多其口說以相拒,惡至斯而極矣。如是,而可執名義以與之爭得失哉?屍大臣之位,徼起複之命,以招言者之攻擊,自史嵩之始,而李賢、張居正、楊嗣昌仍之。徐元傑抗論以強抑之而死於毒,至不仁者為蛇蠍以螫人,無足怪也。然則羅彝正、鄒爾瞻、黃幼元之昌言名義,娓娓而不窮,不已贅乎!夫子之斥宰予也,曰:「女安,則為之。」弗與爭也。但言安,而其天良之剿絕,不可複容於覆載。君子一字而烈於鈇鉞,自此以外,無足與不仁者辨矣。 先王之使人子終喪而後從政,豈以禁制之哉?以仁人孝子之道相期,深湣而慰安之,意良厚也。以為子之所致於親者已窮矣,但此三年之內,可薄效其哭踴奠送之忱,創巨痛深,有毀瘠滅性之憂,不忍複以國事相勞而重困之也。是上之所以待之者,方舉而登之君子之堂;而顧自滅裂之以陷於禽獸之阱,則惻隱之心亡,而羞惡之心亦絕矣。夫至於羞惡之心絕,則莠言自口,誰捫其舌,而立身揚名、移孝作忠之說,皆唯其口給以與人相齧蹄,複何所忌,而尚可與之正言乎? 且夫庸主之徇其邪心,而必欲逆眾論以起複之也,豈果謂此一人者不可旦夕不立於廷哉?藉其觸嚴寒、犯炎暑、五日不汗以死,而社稷遂無所托邪?蓋不仁者之得此於庸主,亦非易易也。或側媚宮闈以傾主志,或結交宦寺以窺主心,或援引邪朋以稱其才,或簧鼓吏民以頌其功。當父母尚存之日,早億其且死,而為不可去之情形,脅上以禍福,留未了之殘局,待己以始終。汶汶者遂入其囮而堅信之,曰:是誠不可使旦夕去我者也。夫然,則其為此也亦勞矣。而起複在位之日,靦顏以居百僚之上,氣必有所沮,事必有所掣,終不能昂首伸眉,若前此之得志而驕。 夫終喪之日短,而仕進之日長,亦何吝此三年之姑退,以需異日之復興。然而決忍於禽獸之為,亦有繇已。持大權,居大位,與聞國之大計,而進退綽然,可因時以任己志者,唯君子能也。否則居心以坦,制行以恪,無險陂刻核之政,可寡過以免於彈射者也。旦進之而夕可退矣,夕退之而旦又可進矣。任事數十年,而決去一朝,可矣;投閑已久,而複起一朝,可矣。若夫不仁者,褊妒以妨賢,其積怨者深也;飾奸以罔上,其匿情者多也;擅權以遠眾,其欲相代以興者夥也。所恃以鉗盈廷之口、掩不軌之情者,唯魁柄在握,日得與宮廷相接納,而欲指摘之者不得其要領耳。非無同惡之淫朋,而兩奸相匿者,必隱而相傾。則一離乎其位,大則禍亟隨之,小亦不能以更進。故史嵩之一退,而徐元傑果大反其所為。不得已而以酖毒殺正士,以自全也。不然,嵩之誤國之辜,其不為丁謂、章惇之竄死也幾何哉? 知小人之情出於此,則知其滅絕天彝之繇,實為國家之大蠹。直揭其所以求容之隱,勿但以求君子者責之於仁孝,奸無所容,而惡亦戢矣。賓賓然取仁人孝子孺慕之哀,天經地義人禽同異之理,與之相折,使得逞違心之邪說,蒙面以相詰,複惡從而禁之?斬蛇者,不責其大之吞小也,防其毒也;驅梟者,不責其子之食母也,惡其妖也。為毒為妖,足以當一死矣。是故諸君子之以仁孝攻史、李、張、楊也,褻道而失言,不如其已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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