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詩經稗疏 | 上頁 下頁 |
展我甥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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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傳曰:「外孫曰甥。」鄭箋雲:「拒時人言齊侯之子。」《集傳》因之,乃辱子以其母之醜行,而廋文曲詞以相嘲。聖人安取此浮薄之言,列之風而不刪耶? 考魯荘當齊襄之代,未嘗如齊。二十二年如齊納幣,二十三年觀社,始兩如齊。其時襄公已殪,文薑已死,齊桓公十二年矣。魯荘公于齊桓為中外兄弟,不當言外孫。且文姜禽行已成,既往,何必辱及朽骨?按《爾雅》:「妻之晜弟為甥,姊妹之夫為甥。」然則古者蓋呼妹壻為甥。其雲甥者,指魯荘娶哀薑而言之也。魯荘如齊納幣,踰年而歸。公羊以為公有陳佗之行,其觀社也,榖梁子曰:「觀,無事之詞也,以是為屍女也。」家鉉翁曰:「盛其車,華其服,炫飾以惑婦人。」蓋與此詩相合,則猗嗟之詠,因觀社而作矣。納幣之日,哀薑已得見於公,齊故留難未許,故複因齊觀民於社,搜軍實,炫其射禦之能,趨蹌之麗,齊因喜之而終許焉。其曰「展我甥」者,展,誠也。齊人誇其誠足為我之壻,終許其昏之詞也。而薑氏無愆期之待,魯荘有陳佗之行,齊桓不能修其帷薄,皆可於言外得焉。微而婉,則詩教存矣,何得蔓及文薑,訐人之母於既死之余,如毛鄭所雲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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