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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雅五十一


  貨導人以黷,雖然,不可以廢貨也;色湛人以亂,雖然,不可以廢色也。酒興人以迷,無亦可以廢酒乎?酒者,害百而利不得十,義不得一者也。弗與禁之,投之不臧之券,而始儆童羖之誓,是決濁河而障之,不已勞哉!禹惡而姑存之,武王誥而弗革之,曰為賓祀也。籩之豆之,簠之簋之,神歆而人宜之,亦奚乎不可!

  曰:君子之道,求之己而已矣。求之己者,盡性者也,盡性則至於命矣。貨色不好,性之情也。酒之使人好,情之感也。性之情者,性所有也。故曰:「天地之大德曰生」,「何以聚人曰財」,仁義之府也。情之感者,性所無也。無之而不損其生。生所無,則固好惡之所未有也。人有需貨之理而貨應之,人有思色之道而色應之。與生俱興,則與天地俱始矣。上古之未有酒,而人無感以不動,則是增益之於已生之餘,因有酒而始有好矣。雖然,人因感以有好,酒無因而已有於天下,孰為之乎?將無化機之必然者乎?

  內生而外成者,性也,流於情而猶性也。外生而內受者,命也,性非有而莫非命也。盡其性,行乎情而貞,以性正情也。盡其性,安其命而不亂,以性順命也。命則有不齊矣,命則有不令矣。君子之道,齊之以禮而不齊之以天,令之於己而不令之於物。以為期物之令而絕其所不令,則是舍己而求之於物,非反己盡性之道也。納之於賓祭而約之以禮,齊天物之不齊矣。誓而儆之,行乎不令之途而令之矣。正其性而無憂於命,繼天有功而險非其險,阻非其阻矣。故天無擇施,君子無擇受,莫非命而檠之于正,君子之以事天至矣。

  異端之不知此也,瑟瑟焉取天物而擇之,擇之未精而厚其疑,觸於目,值於躬,莫非斧斤之與榛棘,而心亦煩,力亦憊矣。貨且疑其伐義,色且疑其伐仁,將不遺餘力以芟除之,而況於酒乎?故歌《賓之初筵》於酒座而不失其歡者,可與受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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