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邶風六


  雄雉矜羽毛而不自戢其音,飛鳴勞而傷之者至矣,故曰「自詒」也。

  必欲避自詒之咎乎,莫如勿為雄雉也。無可矜,抑無容戢。彼方為嬰兒,吾亦與之為嬰兒,免矣。雖然,非徒嬰兒彼也,吾已無殊于嬰兒,而奚以免哉?處亂世,仕暗君,非才者之所堪,尤非不才者之所堪也。誠有所矜而不自戢,物必忌之。受物之忌,而己不能忘忌於此,抑不能不屈於彼,而忮求興矣。不才而忮,其忮也忍;不才而求,其求也淫。幸而濟者有矣,而天下賤之。才而忮,忮而終有不忘;才而求,求而終有不遜;未有不自詒以勞傷者也。

  嗚呼!其將處於才與不才之間乎!有美而不矜,能鳴而戢,可弗忮,可弗求也,免自貽之阻而用其臧乎!雖然,有美而不矜,已且弛其美矣。能鳴而戢,不鳴而奚以為君子也?

  才與不才之間,可處而不可處。「彼且為嬰兒,吾亦與之為嬰兒」,則亦無殊于嬰兒者流矣。天命我以才,而試之于危亂之世以相勞,是憂患之府也。譏不恤,怨不避,死且不惜,而奚暇擇臧焉!

  故《雄雉》之臧,女子之懷,姑息之忠,祈免君子于禍者也,於道則未也。是故夫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君子以九卦之德行乎憂患,《損》,一而已矣,不恃《損》也。「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君子之臧,勿恤其矢,而不期於譽,揭日月而沛若流泉,奚疑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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