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集 > 王船山先生年譜 | 上頁 下頁
三十二歲


  順治七年庚寅(1650),先生三十二歲。

  春正月,至桂林,繼室鄭孺人來歸;襄陽人,吏部尚書繼之侄孫女,文學儀珂女,年十八。

  《家譜》雲:「繼配鄭氏,勅封孺人,生崇禎癸酉十月初十日丑時。」《五十自定稿》辛醜歲《來時路》五古三首自注雲:「悼亡。」男敔跋雲:「此先君子挽先妣鄭孺人之詩。外祖父文學公諱儀珂,字履聲。宗伯公鳴峴先生諱繼之之從孫。外祖母高氏。」鄧氏顯鶴雲:「先生此三詩為悼繼室鄭孺人作。孺人襄陽人,吏部尚書繼之從孫女,以庚寅歲歸先生于桂林,虎止先生之母。」

  按:以《七卿表》及列傳考之,鄭繼之終於吏部尚書,未嘗官禮部尚書。虎止跋不稱塚宰而稱宗伯,蓋記憶之誤。

  又按:鄭孺人生於癸酉,是年十八。

  又按:《五十自定稿》庚子歲《哭內弟鄭忝生》詩雲:「君家舊住鹿門溪,君魂欲歸道路迷。與君相逢八桂城,鐵騎斥野飛箭鳴。舊愁疑在春夢驚,乃知君死而餘生。」鄭忝生蓋孺人之弟。鹿門溪在襄陽。八桂城即桂林府城。桂林之破在是年冬十一月,而春初業已告警。據瞿忠宣長孫昌文《粵行紀事》,上年十二月廿四日偵卒至,知定南王入衡州養馬,入春大舉。是年正月初十日,定南王差官持諮文書啟十餘函,大抵陳說天命,指譬人事。詩中所謂「鐵騎斥野飛箭鳴」,于爾時情事正合。先生與忝生相逢桂林,當即在正月間,孺人來歸亦當在正月間。先生之至桂林,當是奉使命而往,猶上年之至德慶軍中也。據《明史稿·職官志》,行人職專捧節奉使之事,凡頒行詔赦,冊封宗室,撫諭諸蕃,徵聘賢才,與夫賞賜、慰問、賑濟、軍旅祭祀,鹹敘差焉。其以何事出使,雖無明文,然使事既畢,請假成婚,與公孫茲聘牟而迎娶、季孫行父聘陳而迎娶,事正相同,固禮之所許也。自二月至十二月,先生蹤跡或在梧州,或在昭平,或在平樂,或在永福,惟八月曾至桂林。據詩集所言,則月生魄始至桂林,中秋已移至石板灘,其在桂林不過一旬而已。初八日瞿忠宣誕辰,先生尚作詩侑觴。彼時桂林粗安,先生業已去官,無職守拘系。設使迎娶果在八月,尚可閒暇從容,何必去桂林如是之速?故知孺人來歸當在正月也。

  又按:《南窗漫記》雲:「太傅瞿公築別館于桂林東岸,宮詹張公題春帖雲:『當階古樹思堯叟,隔岸江山憶伏波。』桂林道上松,宋陳堯叟所種。桂林東門外有伏波試劍石,故雲。二忠遺筆流傳,人間自有傳之者,此亦吉光片羽。」今考《瞿忠宣集·小東皋》詩序雲:「江東對伏波山,有林一叢,晻暖虧蔽。己醜秋日,訪別山於隔岸小樓,遙望見之,欣然欲往。就而觀之,有屋三楹,半毀於兵矣。鳩工葺之,複為編籬拓圃,遂成一宅,別山顏之為小東皋。」《漫記》所言別館即小東皋。先生前此雖曾至桂林,然己醜秋至德慶,冬至肇慶,未至桂林。此條所言,蓋庚寅正月至桂林時遊歷所見。

  又按:敔字虎止,同取義于止樂之敔作伏虎之形,然虎屬￿寅,或虎止即生於庚寅之冬歟?其昆仲命名偏旁從文。敔字既從文,又於虎字有觀。意者因欲取字於虎,故命名為敔歟?審爾,則鄭孺人以正月來歸,更可知矣。

  又按:《五十自定稿》甲午年《哀從子敉》第二首雲:「稚子牽衣笑鄧攸」,系翻用鄧伯道以己子易兄子之事。虎止之兄曷功生於丙戌,至甲午已九歲,不得有牽衣而笑之事。惟虎止生於庚寅,至甲午甫五歲,於情事較合。然則虎止生於是冬,亦可證矣。

  是月,桂王自肇慶還梧州。

  《南疆繹史》雲:「庚寅春正月乙卯朔,王在肇慶,稱永曆四年。己來,聞庾關不守。辛酉,王登舟。戊辰,韶州複破。辛未,王西幸。庚辰,王至梧州,駐舟江幹。」《五藩實錄》雲:「庚寅正月乙卯朔,永明在肇慶。南韶報至,戒舟西上。而永明於九日登舟,十三日解維,百官踉蹌就道。二十六日舟至梧州,即舟中為水殿,文武羅列,棲于梧江之濱。」

  按:辛酉系七日,辛未系十七日,庚辰系二十六日。二書述登舟解維之日雖有參差,然其記至梧之日則一也。《行朝錄》記登舟解維之日與《五藩實錄》同,惟至梧之日系諸二月朔,則途中不止半月,未必如是之遲耳。

  二月,先生由桂林至梧州。

  《鼓棹初集》「懷舊」《霜天曉角》雲:「平湖春水,日落扁舟艤。話到傷心深處,雙淚落青樽裡。」「憶舊」《青玉案》雲:「桃花春水湘江渡,縱一艇,迢迢去。落日赬光搖遠浦,風中飛絮,雲邊歸雁,盡指天涯路。」《鼓棹二集》「憶舊」《減字木蘭花》第一闕雲:「春溪水滿,月向桃花香處暖。幾葉芭蕉,綠影斜侵嫩草苗。」

  按:《減字木蘭花》第二闕末句雲:「錦瑟誰人續斷弦。」此兩闕題雲「憶舊」,必鄭孺人逝後悼亡之作。《青玉案》題雲「憶舊」,《霜天曉角》題雲「懷舊」,亦悼鄭孺人之作。三詞一言春水,兩言春水桃花。粵中地暖,二月已有桃花,當即挈鄭孺人由桂林赴梧州時所作。湘、漓二水,流異源同,皆出自桂林。由桂林至梧州系灕江,非湘江。然二江本一水,詞家取音律之協,可以通融。觀於「迢迢去」「天涯路」之語,必是赴梧,非返衡矣。

  偕中書管嗣裘勸大學士嚴起恒諫詔獄救少詹事劉湘客,給事中蒙正發、金堡、丁時魁。

  《永曆實錄·桂王紀》雲:「二月,吳貞毓、萬翱、程源、張孝起等疏攻金堡、丁時魁、劉湘客、蒙正發、袁彭年。詔貸置彭年勿問,逮堡等下錦衣衛獄,拷之。」又《嚴起恒傳》雲:「王化澄遽得旨入直。調旨遣緹騎逮堡等四人,下錦衣獄掠治,濱死。起恒匍伏舟次泣奏:諫臣非今所宜譴,嚴刑非今所宜用,請貸堡等。上不聽。」《章靈賦》自注雲:「時山陰、虞山二相公孤忠濟難,反蒙主疑,下諫者金堡等於獄。幾杖殺之。」潘傳雲:「是時粵中國命所系,則瞿式耜與其少傅嚴起恒,而奸邪巨魁則內閣王化澄、悍帥陳邦傳、內豎夏國祥也。桂藩駐肇慶,紀綱大壞。給諫金堡、丁時魁、劉湘客、袁彭年、蒙正發志在振刷。王化澄等害之,目為『五虎』,交煽中官,逮獄將置之死。先生約中舍管嗣裘與俱告嚴起恒曰:諸君棄墳墓、捐妻子,從王於刀劍之中,而黨人殺之,則志士解體,雖欲效趙氏之亡,明白慷慨,誰與共之者?起恒感其言,為力請於廷。」《明史稿·嚴起恒傳》雲:「李成棟反大清,以廣東附于王。起恒乃從王至肇慶,與王化澄、朱天麟同入直。時朝政決于成棟子元允。都禦史袁彭年,少詹事劉湘客,給事中丁時魁、金堡、蒙正發五人附之,攬權植黨,人目為『五虎』。起恒居其間,不能有所匡正。已而化澄、天麟相繼罷。起恒潔廉,遇事持平,與文安侯馬吉翔、司禮中官龐天壽共患難久,無所忤。而五虎憾起恒,競詆為邪黨。王在梧州,尚書吳貞毓等十四人合疏攻五虎,下湘客等獄,欲置之死。起恒顧跪王舟力救。」又《朱天麟傳》雲:「彭年等勢張甚,而堡甫居言路,有鋒氣,乃疏陳八事。劾慶國公邦傳十可斬,文安侯吉翔,司禮中官龐天壽,大學士起恒、化澄與焉。起恒、化澄乞去,天麟奏留之。堡與給事中時魁等複相繼劾起恒、吉翔、天壽無已。太妃召天麟面諭,令擬諭嚴責堡等,天麟為兩解,卒未嘗罪言者。而彭年輩怒不止。邦傳訐堡官臨清嘗降流賊,受其職,且請堡為己監軍。天麟因擬諭譏堡。堡大憤。時魁乃鼓言官十六人詣閣詆天麟,至登殿陛大嘩,棄官擲印而出。王方坐後殿與侍臣論事,大驚,兩手交戰,茶傾於衣,急取還天麟所擬而罷。天麟遂辭位。王慰留再三,不可,陛辭叩頭泣,王亦泣曰:『卿去,餘益孤矣。』天麟移居慶遠。王化澄貪鄙無物望,亦為時魁等所攻,碎冠服辭去。堡等既追逐諸臣,益橫。而堡尤負強直聲,又連劾兵部侍郎萬翱、程源,禮部侍郎郭之奇,戶部尚書吳貞毓。貞毓等欲排去之,畏元允為援,不敢發。七年春,王赴梧州,元允留肇慶。陳邦傳適遣兵入衛,貞毓、之奇、翱、源乃合諸給事、禦史,劾彭年、湘客、時魁、堡、正發把持朝政,罔上行私罪。王為彭年反正有功,免議,下堡等獄。堡又以語觸忌,與時魁並謫戍,湘客,正發贖配追贓。」

  按:五虎被劾,據《南疆繹史》在二月丁亥,據《行朝錄》言在二月朔日甲申,則丁亥系二月四日。先生勸起恒救五虎即在是日。蓋正月在桂林,聞桂王播遷,即往迎扈,是時已至梧州也。

  又按:堡等所彈劾者,自邦傳、吉翔、天壽外,惟王化澄貪鄙無物望,至於朱天麟、吳貞毓諸人,特與堡等意見不合,妄加詆毀,即起恒亦曾為所誣。先生《永曆實錄》《章靈賦》自注並推重式耜、起恒,允孚公論,而於天麟、貞毓等深為不滿,未免意見之偏。故起恒之救五虎,先生之勸起恒,皆不失為君子。而五虎終不得竊附于君子之林,則天下後世固有公論也。潘傳但斥化澄,不涉天鱗、貞毓,持論甚公,惟五虎之官階統稱給諫,稍有未核耳。

  夏四月,與行人董雲驤交章請允嚴起恒以禮去國,凡三上疏,皆糾劾大學士王化澄,不聽。

  《永曆實錄·桂王紀》雲:「四月,雷德複奏訐大學士嚴起恒。起恒稱疾乞骸骨。行人董雲驤、王夫之疏諫,不聽。」又《嚴起恒傳》雲:「化澄等思構起恒益急。給事中雷德複複露章劾起恒二十四罪。化澄調旨,用宋雷有鄰「鼎鐺有耳」語嘲激之。起恒稱病請去。行人董雲驤、王夫之交疏言:『大臣進退有禮,請權允輔臣之去,勿使再中奸毒,重辱國而灰天下之心。』疏入,雲驤不候報聞,掛冠入南海去。」《章靈賦》自注雲:「雖陳力之無可致其靖共,而悲憤有懷,故有死諍之事。既三諫不聽,諫道窮矣。」潘傳雲:「化澄之黨參起恒。先生亦三上疏參化澄結奸誤國。」《明史稿·嚴起恒傳》雲:「貞毓等共惡之,乃請召還化澄,而合攻起恒。給事中雷德複劾其二十餘罪,比之嚴嵩。王不悅,奪德複官。」

  五月,王化澄因攸縣狂人作百梅詩冒先生名為序,借為叛端,將構大獄,擠之死地。

  《和梅花百詠詩》自序雲:「湘詩人洪伯修、龍季霞、歐陽予私和馮作各百首,歐陽倍之。余薄遊上湘,三子脫稿一即相示。未幾,三子相繼隕折。庚寅夏,昔同游者江陵李之芳廣生相見於蒼梧,與灑山陽之涕。李侯見謂:君不忘浮湘亭上,盍尋百梅之約,為廷陵劍耶?餘感其言,將次成之。會攸縣一狂人亦作百梅惡詩一帙,冒餘名為序。金溪執為叛端,將構大獄,擠余於死。不期暗香疏影中作此惡夢,因覆敗人吟興。」

  按:王化澄系金溪人。金溪即指化澄。

  先生移疾俟譴。兵部尚書萬翱、南京兵部尚書魯可藻疏請逮治。鄖國公高必正力爭得免,乃去官。

  《永曆實錄·桂王紀》雲:「四月,以魯可藻為南京兵部尚書。五月,萬翱為兵部尚書。高必正、黨守素入見,請趨嚴起恒入直。從之。」又《嚴起恒傳》雲:「翱、可藻請逮治夫之,高必正力爭不可,乃已。起恒謝病疏七上,不得報,解舟去平樂。顧上意注起恒而薄化澄,遣高必正、黨守素、李元允齎敕留之。」《南窗漫記》雲:「金衛公堡詔獄後足折臥舟中,餘往省之。時餘拜疏忤群小怒,亦將謝病入山矣。」潘傳雲:「化澄恚甚,必欲殺之,其党競致力焉。會有降帥高必正者救之,得不死,亦不往謝也。」《明史稿·嚴起恒傳》雲:「起恒力求罷,王挽留之不得,放舟竟去。會鄖國公高必正入朝,貞毓欲藉其力以傾起恒,言朝事壞於五虎,主之者起恒也,公入見,請除君側奸,數言決矣。必正許之。有為起恒解者,謂必正曰:『五虎攻嚴公,嚴公反力救五虎。此長者,奈何以為奸。』必正見王,乃力言起恒虛公可任,請手敕邀與俱還。」

  按:《五十自定稿》是年《五日小飲兼五舟中寄人》詩有「炎海蛟龍吞楚客」之語,題中所謂「兩上書忤時相俟譴命故及之」之者,即指此語。蓋時方移疾俟譴,因以靈均自比也。《永曆實錄·桂王紀》:金堡之出獄遣戍在是年五月。又據《行朝錄》,高必正入朝在五月十三日。先生之事得解,當在是日以後。《五十自定稿》是年有《胡安人挽詩》,序雲:「余方移疾待罪,不敢居風雅之列。已蒙恩得赦,擬《神弦》之曲」,當作于事解去官之後。

  又按:《家世節錄》雲:先君之訓,如日在天。使夫之能率若不忘,當不致與匪人力爭,拂衣以遁,或得披草淩危,以頸血濺禦衣,效嵇侍中。何至棲遲歧路,至於今日,求一片幹淨土以死而不得哉?誨爾諄諄,聽我藐藐。小子之弗克靖也,人也非天只矣。」今考《家世節錄》自序稱永曆十二年戊戌,距此時八年。其上文述武夷先生之訓,謂以身殉他人之道,何似以身殉己之道。蓋先生亦自悔其偏信五虎矣。然瞿忠宣亦上七疏救五虎。觀過知仁,固不失為君子之党也。

  秋七月,去梧州,由昭平至平樂。

  《章靈賦》自注雲:「乃以病乞身,遂離行闕。」《南窗漫記》雲:「庚寅秋,與鄭子遺中丞遇於昭州。子遺名古愛,江夏人。」

  按:《五十自定稿》是年《晨發昭平縣飛雨過驢脊峽上泊甑灘》詩中有雲:「金光界波流,大火循西指。」必是七月所作。其篇首雲:「孤游息魂營,涼泛葉形美。清晨理桂楫,薄言遵遠水。遂欣斯望協,遺彼群象詭。」玩其詞意,當是初去梧州時所作。昭平去梧州僅一百六十裡,泊甑灘在平樂縣境。由昭平至平樂,所經水路也。又《劉端星學士昭州初度》詩雲:「過嶺金風緩,當秋暑日懸。」亦必作於七月。端星系劉湘客之字,昭州即平樂之舊名也。

  又按:《永曆實錄·鄭古愛傳》雲:「永曆四年夏,楚事益壞,乃起古愛以僉都圖辰、常,領敕至平樂。又以議招不如議戰請,不報。古愛憂恚成疾卒。後數月,馬蛟麟破平樂。」據《桂王紀》,平樂之破在是年十一月,古愛病卒當在八九月間,先生與之相遇則在七月間也。

  八月初二日,譚太孺人卒於衡陽,年七十四。

  《譚太孺人行狀》雲:「不孝夫之間關兩載,未獲奉臨終之訓。」《武夷先生暨譚太孺人合葬墓誌》雲:「孺人後先生三歲,永曆庚寅仲秋月朔後一日卒,去誕生歲萬曆丁醜閏八月二十二日,凡七十四載。」《家世節錄》雲:「先孺人居少不約,居多不豐,順聚散以隨時。故晚遇喪亂,麻衣橡食,欣然如素。夫之兄弟藉以保其硜節,實厚載之無疆也。己醜歲,夫之不孝,從王嶺外,隔絕無歸理。憂思益劇,遂以庚寅八月初二日橫罹崩摧。」

  先生至桂林,依留守瞿式耜。

  潘傳雲:「返桂林,複依瞿式耜。」

  按:《五十自定稿》是年《題彭然石舠壁》詩雲:「舊曾相識此扁舟,江黑雲低對戍樓。象帝祠前秋似葉,伏波山下月如鉤。」伏波山在桂林城東北。詩蓋作于初至桂林之時。據「月如鉤」之語,當在八月初間矣。又《留守相公六帙仰同諸公共次方密之學士舊韻》詩第一首末二句雲:「蕭森天放湘累客,得倚商歌侍羽觴。」第二首起二句雲:「涼生恰恰桂江天,萬里吳皋秋信傳。」今考《粵行紀事》雲:「己醜八月初八日,王父六十誕辰,門下士額手前祝。」據此則庚寅歲已六十晉一。方密之詩作於己醜,故目為舊韻。先生與諸公次韻,蓋即在八月八日也。

  又按:《五十自定稿》是年《石板灘中秋無月奉懷家兄》詩有「頹岸清江隔晚煙」之語,當是離桂林後停泊時所作。

  九月,至永福。

  《鼓棹初集》「懷舊」《霜天曉角》雲:「清秋晚角,斜日橫雲腳。劍射燈花墜紫,雙影瘦,征衣薄。今日夢中語,當時難蔔度。唯有丹楓霜葉,點點血,還如昨。」

  按:據「雙影瘦,征衣薄」之語,知是挈鄭孺人同行。據「丹楓霜葉」,知在秋末。據「清秋晚角」「劍射燈花」之語,知正值戒嚴。反覆推之,知是年九月至永福。

  冬十一月初五日大清兵克桂林。先生時在永福水砦。

  按:永福在桂林西南百里,其水有太和江、白石水、大融水、長寧水、銅鼓水、銀洞水、永福水。未審水砦在何水,俟考。

  閏十一月十七日,留守瞿式耜、總督張同敞殉難。先生仍困于永福水砦,不獲南扈桂王。鄭孺人勸由間道歸楚。自桂林破後,霪雨六十日,不能取道,絕食者四日,屢瀕於死。作《桂山哀雨》四詩,今逸。

  先生《讀四書大全說》卷六「志士仁人」條下雲:「近瞿、張二公殉難桂林。別山義形於色。稼軒言動音容,不改其素。此又氣質之高明沉潛,固非二公之一為志士、一為仁人,可分優劣也。」《章靈賦》自注雲:「庚寅冬,兩粵俱陷,死於亂兵者幾矣。」《五十自定稿》辛醜歲《續哀雨詩四首》序雲:「庚寅冬,余作《桂山哀雨》四詩。其時幽困永福水砦,不得南奔,臥而絕食者四日。亡室乃與餘謀間道歸楚。顧自桂城潰陷,霪雨六十日,不能取道,旦夕作同死計矣,因苦吟以將南枝之戀,誦示亡室,破涕相勉。」《明史稿·瞿式耜傳》雲:「十一月五日,城中無一兵。式耜端坐府中,家人亦散。俄總督張同敞至,誓偕死。幽於民舍,至閏十一月十有七日,與同敞並死。」《粵行紀事》雲:「辛卯正月,知王父已于十二月十七日卯刻盡節于桂林城外之仙鶴岩矣。計十一月初五日城陷,越閏十一月至十二月十七,七十余日,遲之甚久。問故,知《大清時憲曆》置閏在辛卯春二月,其十二月十七即《大統曆》閏十一月十七也。」

  按:《粵行紀事》又言:「庚寅十一月十三日至二十五日霪雨,山徑滑甚。」又言:「閏十一月十四日至二十三日,日夜風雨。」又言:「十二月雨饕雪虐無甯晷,辛卯正月朔乃西上。」瞿公孫蹤跡在梧江、藤縣一帶,距永福較遠,陰晴未必盡同,然桂林破於十一月初五日,並閏月計之,至歲除僅八十餘日,而霪雨已六十日,則不雨之日甚少。既為途泥水潦所阻,歲內亦必不能行矣。

  是年詩除《桂山哀雨》四首逸去外,有《胡安人挽詩》一首。

  序雲:「小司馬彭然石焱,征其元配胡安人殉節詩。安人沉玉黔陽,司馬從王嶺外。」詩雲:「夙昔蘭閨英,金韜送遠道。歷歷視明星,悠悠思春草。」又雲:「白玉忍蒙沙,清流怨何駛。上有龍標月,下有沅江水。沅水自東流,梧雲向南開。蒲花生石上,芳節待歸來。」

  按:據詩中所言,蓋然石扈桂王于梧州,胡安人在黔陽投水殉烈也。《永曆實錄·晏霱明傳》言孝感彭焱,思致明敏,工行草書,官兵部郎中,故稱為小司馬。

  《晨發昭平縣飛雨過驢脊峽上泊甑灘會月上有作》一首。

  以上五古。

  《不寐》一首。

  詩雲:「夜火榜人驚,江沙依舸平。落花逢昨日,潮月應初生。芳草空凝望,綠雲詎有情。含淒愁夢杳,魚柝警嚴城。」

  按:此詩似春末夏初泊舟梧江時所作。

  《劉端星學士昭州初度時初出詔獄》一首。

  以上五律。

  《李廣生自黔陽生還歸闕率爾吟贈並感洪一龍三陽太僕山公及鄧君鄭石諸逝者浮湘亭之遊》一首。

  《永曆實錄·熊興麟傳》雲:「巡按貴州,黔土擾亂,遲回未赴。留黔陽,走山中。已與兵部主事李芳先同被執,遂系解常德。舟行至中途,守者欽其志義,寬械系。夜靜,守者酣寢,芳先將逸,蹴興麟起,與謀去。興麟曰:『死吾分也。君勉去。吾精爽已馳赴武陵刀下。』芳先強之,遂酣睡不聽。芳先執手垂涕而去。興麟至常德,自言吾與李職方同執,中途可去而不去,欲死於青天白日下爾。遂遇害。」

  按:據《南窗漫記》,李廣生,江陵人,名芳先。所謂自黔陽生還歸闕,即興麟傳中之事。詩中雲:「粵道旌旗亂早驚。」又雲:「世情蛺蝶到春驚。」當是春間所作。次首詩題稱廣生為小司馬,興麟稱為李職方,蓋兵部職方司主事也。

  《答姚夢峽秀才見柬之作兼呈金道隱黃門李廣生彭然石二小司馬》一首。

  《永曆實錄·金堡傳》雲:「友人姚湘,字夢峽,余杭人,飄泊楚、粵。丁時魁欲官之,湘罵曰:『吾死為大明一秀才足矣,何用此腐鼠為!』詩文亦亢爽有氣。」《南窗漫記》自序雲:「疇昔所辱贈示之作,如張別山先生、劉端星中丞湘客、金道隱黃門堡、劉浣松太史明遇,及上湘龍季霞孔蒸、余杭姚夢峽湘,皆苦思索,不得一章。」

  按:夢湘見柬之作,即《漫記》自序所雲贈示之作。詩中雲:「雲畦過雨懷紅藥,春泛消愁畏綠尊。千古英雄無死處,酒徒高唱感夷門。」當是春末夏初所作,是時五虎之詔獄尚未解也。

  《五日小飲兼五舟中寄人時兩上書忤時相俟譴命故及之》一首。《留守相公六帙仰同諸公共次方密之學士舊韻》二首。《石板灘中秋無月奉懷家兄》一首。

  以上七律。

  《題彭然石舠壁》一首。

  七絕。

  《康州謠追哭督府義興相公是去秋同鄒管二中舍會公地》一首。

  歌行。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