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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檀弓上(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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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視重霤。(重,直龍反。) 「池」,柳車帷簷竹笭,「重霤」,承簷水下注者,今之梘也。天子簷四注,皆有重霤;諸侯三,缺其後;大夫二,惟前後設之;士,惟前一。喪車之池懸於帷者亦如之。 ▲右第百四章。 君即位而為椑,歲一漆之,藏焉。(椑,蒲曆反。藏,才浪反。) 「君」,國君也;言國君則天子可知。「椑」,親身之杝棺也。「歲一漆」,示若未成且益固也。「藏」者,置物其中不虛也。大夫以下力雖有餘,不預治棺者。諸侯有守國,大夫無守家,不懷土而即安也。 ▲右第百五章。 複、楔齒、綴足、飯、設飾、帷堂,並作。(複,芳服反。飯,扶晚反。) 「楔齒」,以角柶置齒間,不使急閉,不受含也。「綴足」,以幾跗拘足,使勿辟戾,可受履也。「飯」,含也。「設飾」,撤屍故衣,加新衣也。「並作」者,一時次第作之,中間無哭踴,見賓之事也。此殷禮也。周則設飾飯在浴屍之後,中間有見賓、接君命之事矣。 父兄命赴者。 「父」,諸父。「兄」,從兄。亦謂於上六者並作之時,父兄命之,不待主人。按《士喪禮》,赴者主人自命之。此亦殷禮,而記者取之。蓋「喪事欲其縱縱」之意。 ▲右第百六章。 君複於小寢、大寢、小祖、大祖、庫門、四郊。 「君」,統天子、諸侯而言。「小寢」,內寢,《春秋》「公薨於小寢」,是已。「大寢」,路寢。「小祖」,群廟。「大祖」,天子始祖、諸侯太祖廟也。「庫門」,天子則皋門也。國外三十裡曰「郊」,有郊關。複于寢、祖、門,以服;郊,建乘車,以其綏。尊者則求之備,凡生所有事之處,皆意其精爽憑之也。 ▲右第百七章。 喪不剝奠也與?祭肉也與?(與,以諸反。) 「不」,猶言不有也。「剝」,露也;謂不巾覆也。喪之朝夕奠脯醢醴酒,覆俎以功布。蓋奠以棲神,非若祭之欲其歆饗,而朝奠至莫乃徹,夕奠至旦乃徹,必冪覆之以遠塵垢。其但用脯醢而不以牲殺者,哀則廢食之象,意死者之不安味,不以備物為誠也。惟朔月之奠,則用特豚盛其禮,於是而不用巾覆。故言:「喪不有剝奠者與?其惟朔奠之祭肉者與?見常奠之不爾也。」 ▲右第百八章。 既殯,旬而布材與明器。 「布」,置也。「材」,槨材。自天子至士,葬有緩急,而材器繁簡亦異,皆旬而布之,比葬而具也。 ▲右第百九章。 朝奠日出,夕奠逮日。 「逮日」者,及日未沒。必見日者,禮不行於暗也。 ▲右第百一十章。 父母之喪,哭無時。 朝夕哭者,為賓及眾有服者設爾。人子哀至則哭,何時之有! 使必知其反也。 義未詳。蓋上有闕文,或為虞祭言之。 ▲右第百一十一章。 練:練衣,黃裡、縓緣。(緣,悅涓反。) 「練」,小祥以後之服也。「練」,麻加練治者。「練衣」,中衣也。「縓」,淺絳色。中衣,所以承衰者,其上服仍衰。 葛要絰,繩屨無絇; 男子重首,易其輕,故首絰仍麻而要用葛。婦人則葛首絰而要仍麻。「繩屨」,以麻為之。「絇」,屨頭鼻也,去之不為飾。 角瑱; 「瑱」,充耳,吉則用玉。用角者,不備飾也。 鹿裘衡長袪。(衡,與「橫」同。) 吉時麛裘,喪則鹿裘。「衡」,橫廣也。「長」,縱長也。「袪」,緣袖口也。未練以前,鹿裘狹短,袖不緣。練,可稍致飾矣。 袪,裼之可也。 有袪緣則可備飾,加裼衣可矣。「裼」,蓋以素衣。裼衣承中衣,中衣承衰,變吉者必以其漸,蓋人情之次第,即天理自然之節文也。不然,一旦去凶而即吉,當有非心之所安者。此先王制禮之精意也。 ▲右第百一十二章。 有殯,聞遠兄弟之喪,雖緦必往;非兄弟,雖鄰不往。 「有殯」,謂父母在殯。「遠兄弟」,再從以外兄弟,一本之推,哀理同也。非兄弟,則往來之禮而已。大喪廢禮,五服以內諸父從子,皆與兄弟同。 ▲右第百一十三章。 所識,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 「所識」,嘗以禮相見者。「兄弟」,其親兄弟也。雖不同居,不以彼之疏之故而謂非其親,以勸厚也。 ▲右第百一十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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