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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章句序


  (增補)

  《易》曰:「顯諸仁,藏諸用。」緣仁制禮,則仁體也,禮用也;仁以行禮,則禮體也,仁用也。體用之錯行而仁義之互藏,其宅固矣。人之所以異於禽獸,仁而已矣。中國之所以異于夷狄,仁而已矣;君子之所以異于小人,仁而已矣;而禽狄之微明,小人之夜氣,仁未嘗不存焉;惟其無禮也,故雖有存焉者而不能顯,雖有顯焉者而無所藏。故子曰:「複禮為仁。」大哉禮乎!天道之所藏而人道之所顯也。

  仁之經緯斯為禮,曰生於人心之不容已,而聖人顯之。逮其制為定體而待人以其仁行之,則其體顯而用固藏焉。《周禮》六官、《儀禮》五禮,秩然穆然,使人由之而不知。夫子欲與天下明之而發揮於不容已,精意所宣,七十子之徒與知之,施及于七國、西漢之初,僅有傳者,斯戴氏之《記》所為興也。故自始制而言之,則《記》所推論者體也,《周官》《儀禮》用也;自修行而言之,則《周官》《儀禮》體也,而《記》用也。《記》之與《禮》相倚以顯天下之仁,其于人之所以為人,中國之所以為中國,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蓋將舍是而無以為立人之本,是《易》《詩》《書》《春秋》之實縕也。

  天下萬世之為君子,修己治人,皆以是為藏身之固,而非是則仁道不顯,而生人之理息矣。是以先儒莫不依禮以為躬行之密用,而論撰姑緩焉。非徒惘于禮經之闕佚而無以卒其業,亦以是為道之藏而不可輕也。雖然,沿此而俗儒纂詁以應科舉者,乃以其支離弇鄙之言附會成書,文義不屬,而微言之蕪敝也愈以遠。明興,詔定《五經》,徒取陳氏之書,蓋文學諸臣之過,而前無作者,不能闕以姑待,取辦一時學宮之用,是其為失蓋有由然,而亦良可憾已。

  夫之生際晦冥,遘憫幽怨,悼大禮之已斬,懼人道之不立,欲乘未死之暇,上溯《三禮》,下迄漢、晉、五季、唐、宋以及昭代之典禮,折中得失,立之定斷,以存先王之精意,徵諸實用,遠俟後哲,而見聞交詘,年力不遑,姑取戴氏所記,先為章句,疏其滯塞,雖於微言未知或逮,而人禽之辨、夷夏之分、君子小人之別,未嘗不三致意焉。天假之年,或得卒業,亦將為仁天下者之一助。倘終不逮,則世不絕賢,亦以是為後起者邇言之資也。

  歲在癸醜,日長至,衡陽王夫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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