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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心上篇(1)


  一

  集注謂心者「人之神明」,四字極斬截;新安益之曰「神明之舍」,則抑全不識心矣。想來新安病根在錯看太極圖上面一圈,將作輪郭看。先儒畫太極圖時,也只得如此畫,如人畫日,也須只在四圍描一輪郭。究竟日體中邊一樣赫赫地,何嘗有輪郭也!

  太極圖中閒空白處,與四圍一墨線處何異。不成是一匡殼子,如圍竹作箍,中閑箍著他物在內!今試反求之於此心,那裡是他輪郭處,不成三焦空處盛此肉心,裡面孔子作包含事理地位耶?一身若虛若實,腑髒血肉,筋骨皮膚,神明何所不行,何所不在,只此身便是神明之舍,而豈心之謂與?

  新安意,以心既是神明,則不當複能具夫眾理;唯其虛而為舍,故可具理。此與老子 「當其無,有車、器之用」一種億測無實之說同。夫神明者,豈實為一物,堅凝窒塞而不容理之得入者哉!以心與理相擬而言,則理又為實,心又為虛,故雖有體而自能涵理也。者個將作一物比擬不得。故不可與不知者言,須反求始得。

  二

  朱子以「物格」言知性,語甚奇特。非實有得於中而洞然見性,不能作此語也。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矣」,此孟子知性之驗也。若不從此做去,則性更無從知。其或舍此而別求知焉,則只是胡亂推測蔔度得去,到水窮山盡時,更沒下落,則只得以此神明為性。故釋氏用盡九年面壁之功,也只守定此神明作主,反將天所與我之理看作虛妄。是所謂「放其心而不知求」,不亦哀乎!

  然此語須看得精審圓活,方能信其確然,不爾,則鮮有不疑其非然者。蓋格物者知性之功,而非即能知其性;物格者則於既格之後,性無不知也。故朱子以曾子之唯一貫者為征。「一以貫之」,物之既格也,而非多學而識之即能統於一以貫也。窮理格物只是工夫,理窮物格亦格物窮理之效。乃至於表裡精粗無不豁然貫通之日,則豈特於物見理哉!吾心之皆備夫萬物者固現前矣。

  到此方識得喜怒哀樂未發之中。蓋吾之性,本天之理也,而天下之物理,亦同此理也。天下之理無不窮,則吾心之理無不現矣。吾心之理無不現,則雖喜怒哀樂之未發而中自立焉。萬物之皆備於我者,誠有之而無妄也。此非格物未至者所可知之境界,故難一一為眾人道爾。

  物理雖未嘗不在物,而於吾心自實。吾心之神明雖己所固有,而本變動不居。若不窮理以知性,則變動不居者不能極其神明之用也固矣。心原是不恒底,有恆性而後有恒心。有恆性以恒其心,而後吾之神明皆致之於所知之性,乃以極夫全體大用,具眾理而應萬事之才無不致矣。故曰「盡心則知至之謂也」,言於吾心之知無所吝留而盡其才也。此聖賢之學所以盡人道之極,而非異端之所得與也。嗚呼,嚴矣!

  三

  朱子曰:「梏於形氣之私,滯於聞見之小,是以有所蔽而不盡。」此三語極廣大精微,不可以鹵莽看過。所謂「形氣之私」、「聞見之小」者,即孟子所謂「小體」也;曰「梏」、曰「滯」者,即孟子所謂「從小體」也。蓋性,誠也;心,幾也。幾者誠之幾,而迨其為幾,誠固藏焉,斯「心統性」之說也。然在誠則無不善,在幾則善惡歧出,故周子曰「幾善惡」。是以心也者,不可加以有善無惡之名。張子曰「合性與知覺」,則知惡、覺惡亦統此矣。

  乃心統性而性未舍心,胡為乎其有惡之幾也?蓋心之官為思,而其變動之幾,則以為耳目口體任知覺之用。故心守其本位以盡其官,則唯以其思與性相應;若以其思為耳目口體任知覺之用為務,則自曠其位,而逐物以著其能,於是而惡以起矣。

  蓋唯無情、無覺者,則效於不窮而不以為勞,性是也。誠無為。心既靈明而有情覺矣,畏難幸易之情生矣。獨任則難,而倚物則易。耳目之官挾其不思亦得、自然逸獲之靈,心因樂往而與為功,以速獲其當前捷取之效,而不獨任其「求則得,舍則失」之勞,是以往與之逐,「比匪傷」而不恤也。迨其相匿深而相即之機熟,權已失而受制之勢成,則心愈舍其可求可得者,以應乎彼。是故心之含性也,非不善也,其官非不可以獨有所得而必待乎小體之相成也;乃不以之思而以之視聽,舍其田以芸人之田,而己之田蕪矣。

  夫舍其田以芸人田,病矣,而遊惰之氓往往然者,則以芸人之田易於見德,易於取償,力雖不盡,而不見咎於人,無歉於己也。今使知吾心之才本吾性之所生以應吾性之用,而思者其本業也,則竭盡無餘,以有者必備、為者必成焉,又何暇乎就人田而芸也乎?故孟子曰「盡其才」,曰「盡其心」。足以知天下之能為不善者,唯其不能為善而然,而非果有不善之才為心所有之咎,以成乎幾之即於惡也。

  特心之為幾,變動甚速,而又不能處於靜以待擇,故欲盡心者無能審其定職以致功。審者心也。以其職審,故不能自審。是故奉性以著其當盡之職,則非思而不與性相應;知覺皆與情相應,不與性應。以思禦知覺,而後與性應。窮理以複性於所知,則又非思而不與理相應;但知覺則與欲相應,以思禦知覺而後與理應。然後心之才一盡於思,而心之思自足以盡無窮之理。故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

  然則不能盡其心者,亦唯知有情而誤以知覺受役焉,乍喜其靈明者之有效,乃以曠其職而不恤焉爾。故聖不觀無理之心,此一語扼要。斯以遠于小人而別於異端。

  四

  性只是理。「合理與氣,有性之名」,則不離於氣而為氣之理也。為氣之理,動者氣也,非理也,故曰「性不知撿其心」。心則合乎知覺矣。合乎知覺則成其才,有才則有能,故曰「心能撿性」。所以潛室說「非存心外別有養性工夫」。

  然雖雲存心即以養性,而抑豈空洞無物之得為存心耶?存則必有以存之者,抑必有為其所存者。所以孟子以思為心官,卻又須從其大體,而非「憧憧、爾思」者之即為大人也。

  朱子曰「氣不逐物而常守其至正」。「氣不逐物」,則動而省察之功,不使氣溢於耳目而逐外物之交,此只是遏人欲事。「常守其至正」,則靜而存夫理也。若無至正者以為之守,則又何所奉以辨夫欲之不可逐者,而安居以弗逐耶?

  天理、人欲,雖異情而亦同行。其辨之於毫髮之閑,俾人所不及知、己所獨知之地分明形著者,若非未發之中天理現前,則其所存非所當存者多矣。

  存其心即以養其性,而非以養性為存,則心亦莫有適存焉。存心為養性之資,養性則存心之實。故遏欲、存理,偏廢則兩皆非據。欲不遏而欲存理,則其於理也,雖得複失。非存理而以遏欲,或強禁之,將如隔日瘧之未發;抑空守之,必入於異端之「三喚主人」,認空空洞洞地作「無位真人」也。但雲「存其心以養其性」,則存心為作用,而養性為實績,亦可見矣。此潛室之說雖當,而猶遺本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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