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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第十章(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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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古人說個忠信,直爾明易近情,恰似人人省得。伊川乃雲「盡己之謂忠,以實之謂信」,明道則雲「發己自盡為忠,循物無違為信」,有如增以高深隱晦之語,而反使人不知畔岸者然。嗚呼!此之不察,則所謂微言絕而大義因之以隱也。 二程先生之語,乃以顯忠信之德,實實指出個下手處,非以之而釋忠信也。蓋謂夫必如是而後為忠,如是而後為信也。二先生固有而自知之,則並將工夫、體段一齊說出。未嘗得到者地位人,自然反疑他故為隱晦之語。而二先生于此發己所見,無不自盡,循忠信之義,毫釐不違,以教天下之學為忠信者,深切著明。除是他胸中口下,方說得者幾字出,而後學亦有津涘之可問,不患夫求忠而非忠,求信而不信矣。 所謂「發己自盡」者,即「盡己」之謂也。所謂「以實」者,則「循物無違」之謂也。說「忠」字,伊川較直截;而非明道之語,則不知其條理。說「信」字,明道乃有指征;而伊川所謂「以實」者,文易求而旨特深也。 蓋所謂「己」者,言乎己之所存也,「發己」者,發其所存也。發之為義,不無有功,而朱子以凡出於己者言「發己」,見性理。則以其門人所問發為奮發之義,嫌于矯強,故為平詞以答之。乃此發字,要如發生之發,有繇體生用之意;亦如發粟之發,有散所藏以行於眾之意;固不可但以凡出諸己者言之也。唯發非泛然之詞,然後所發之己,非私欲私意,而自盡者非違道以干譽矣。 若所謂「自盡」者,則以其發而言,義亦易曉。凡己學之所得,知之所及,思之所通,心之所信,遇其所當發,沛然出之而無所吝。以事征之,則孟子所謂「知其非義,斯速已」而無所待者,乃其發之之功;而當其方發,直徹底煥然,「萬紫千紅總是春」者是也。 若伊川所雲「盡己」「盡」字,大有力在,兼「發」字意在內。亦如天地生物,除卻已死已槁,但可施生,莫不將兩閑元氣,一齊迸將去。所以一言忠,則在己之無虛無偽者已盡。而「以實謂信」之「實」,則固非對虛偽而言,乃因物之實然者而用之也。於此不了,則忠外更無信;不然,亦且於忠之外,更待無虛無偽而始為信,則所謂忠者亦非忠矣。 「信」者不爽也,名實不爽、先後不爽之謂也。唯名實爽而後先後爽。如五行志所載李樹生瓜,名實既爽,故前此初不生瓜,後此仍不生瓜而生李,則先後亦因之而爽矣。 「循」者,依緣而率繇之謂也。依物之實,緣物之理,率繇其固然,而不平白地畫一個葫蘆與他安上,則物之可以成質而有功者,皆足以驗吾所行於彼之不可爽。抑順其道而無陵駕倒逆之心,則方春而生,方秋而落,遇老而安,遇少而懷,在桃成桃,在李成李,心乎上則忠,心乎下則禮,徹始徹終,一如其素,而無參差二三之德矣。 君子于此,看得物之備於我,己之行於物者,無一不從天理流行,血脈貫通來。故在天則「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天之「發己自盡」者,不復吝留而以自私於己;「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天之「循物無違」者,不恣己意以生殺而變動無恒。則君子之「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者,道以此而大,矩以此而立,潔以此而均,眾以此而得,命以此而永。故天理之存也,無有不存;而幾之決也,決于此退藏之密而已矣。 不然,則內不盡發其己,而使私欲據之;外不順循乎物,而以私意違之。私欲據乎己,則與物約而取物泰;私意違乎物,則芻狗視物而自處驕。其極,乃至好佞人之諛己,而違人之性以寵用之;利聚財之用,而不顧悖入之多畜以厚亡。失物之矩,安所施潔,而失國失命,皆天理之必然矣。故曰:「忠信以得之,驕泰以失之。」君子之大道所必擇所從而違其害者也。 上推之天理,知天之為理乎物者則然。下推之人事,知天理之流行於善惡吉凶者無不然。此非傳者得聖學之宗,不能一言決之如此。而非兩程子,則亦不能極之天道,反之己心,而見其為功之如是者。不然,則不欺之謂忠,無爽之謂信,此解亦是。人具知之,而何以能不欺,何以能無爽?究其懷來,如盲人熟記路程,亦安知發足之何自哉?則謂南為北,疑江為淮,固不免矣。 九 明道曰:「忠信,表裡之謂。」伊川曰:「忠信,內外也。」表裡、內外,字自別。南軒以體用言,則誤矣。表裡只共一件衣,內外共是一件物,忠信只是一個德。若以居為內,以行為外,則忠信皆出己及物之事,不可作此分別。緣程子看得天理渾淪,其存於吾心者謂之裡,其散見於物理者謂之表,於此理之在己、在物者分,非以事之藏于己、施於物者分也。 如生財之道,自家先已理會得詳明,胸中有此「生眾食寡、為疾用舒」的經綸條理,此謂之裡。便徹底將來為一國料理,不緣於己未利,知而有所不為,此是「發己自盡」。乃以外循物理,生須如此而眾,食須如此而寡,為須如此而疾,用須如此而舒,可以順人情,愜物理,而經久不忒,此之謂表。不恃己意橫做去,教有頭無尾,此是「循物無違」。及至兩者交盡,共成一「生眾食寡、為疾用舒」之道,則盡己者即循物無違者也,循物無違者即盡己者也。故曰只是一個德。 此之為德,凡百俱用得去。緣天理之流行敦化,共此一原,故精粗內外,無所不在。既以此為道,而道抑以此而行,君子修己治人,至此而合。且如生財之道,在人君止有「生眾食寡、為疾用舒」為所當自盡之道,而即己盡之;而財之為理,唯「生眾食寡、為疾用舒」則恒足,而即循用其理而無違。此是忠信合一的大腔殼,大道必待忠信而有者也。 乃隨舉一節,如「生之者眾」,必須盡己之心以求夫所以眾之道而力行之。乃民之為道,其力足以任生財者本眾也,即因其可生而教之生,以順其性,此是忠信細密處,忠信流行於大道之中者也。 而君子則統以己無不盡、物無或違之心,一於無妄之誠,遇物便發得去。理財以此,用人以此,立教于國,施政於天下,無不以此。是忠信底大敷施,而天之所以為命以福善禍淫,人之所以為情而後撫仇虐,亦皆此所發之不謬於所存,而物理之信然不可違者也。故操之一念,而天理之存亡以決也。 十 「發」字、「循」字,若作等閒看,不作有工夫字,則自盡、無違,只在事上見,而忠信之本不立矣。發者,以心生髮之也。循者,以心緣求之也。非此,則亦無以自盡而能無違也。「盡己」,功在「盡」字上;「以實」,功在「以」字上;以,用也。與此一理。「以實」者,不用己之私意,而用事物固然之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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