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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


  ▼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

  聖人之哀,發乎性而止乎情也。

  蓋性無有不足者。當其哭而哀,足于發為生之情;理所不發,而抑奚暇及之!

  此孟子體堯舜之微而極言之曰:德純乎性者,情亦適如其性;如其性者之情,不容已之情也。

  夫人之于情,無有非其不容已者矣,而不知不容已者之固可已也,則不已者意以移而已焉矣。其惟聖人乎!

  哀樂者,情之大端也。聖人之樂,不以中天下定四海而益也,則不以飯疏食飲水而改也。是以知聖人之哀,不以煢煢在疚、閔予而恤己也,固不以何怙何恃,棄予而懷人也。哭死則哀矣,哀則忘乎生者矣。

  聚散者氣之恒,天之以宰物也。而其合也和也,其離也傷也,天之於此,有欲為久存而不可得之勢,故舒慘相乘之候,必有風雨之變淒惻於兩間。欲久存之,而固將亡之,氣之所不能平也。聖人應于其候,而悲怛之情興焉,如天之哀而弗能自抑矣。屈伸者數之恒,物之所自取也。而其伸也暢也,其屈也鬱也,人之於此,固有繾綣求盈而不自主之憾,故焄蒿未謝之餘,自有愴況之神依依於左右。方且求盈,而終於見詘,情之所不可堪也。聖人通于其志,而迫遽之心茀焉,如物之哀而勿容或釋矣。

  夫動以天者,於道無所仿也。天所動者斯為道,道以行其不容已者也;祈于道而天之初幾以隱。因于物者,於理無所推也。物之變也莫非理,理自有其不容已者也;求諸理而物之感通以閡。今夫念繼序之不皇,而感前人之勤止,不終其佑。思日月之逾邁,而悼昊天之未報,追悔其非:此亦可謂仁孝之用心,於道無違,於理必致者矣。而赤子之心,慮所不及,生死之際,情所不遑。以此知人也,非天也,性之所溢出而固可已者也。夫聖人亦惟此而已矣。故我以信聖人之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性自足乎哀而無所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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