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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公四論四


  春秋之末,齊、魯、勾吳之合離,不可詰矣。三千乘之國,相與合離,國以之安危,吏士以之生死。至於不可詰,是殆乎非人理之可求者也。夫吳故非人理之可求久矣,魯事之,則師疾叩乎魯之城;齊結之,則師旋傅乎齊之都。故曰:君子惡吳甚于其惡楚。官不以其方,治不以其紀,兵不以其制,發不得長,膚不得完,楚無有也。是以旦納之懷,夕墜之淵,極不可繼之威,要不可須臾之誓,楚亦未嘗有也。

  故冠裳,生文者也;治法,生心者也。服不珍其躬,法不愛其國,慚恨不恤于天下,文盡而質隨,心移而度改,無怪乎為楚之所不為,而君子之尤賤之,非虛加之矣。非人理者而與之結納,浸其人之有人理必不能也。乃夫齊與魯,胡遽其無人理邪?由通吳之後言之,以通吳而熏其心可知也;由通吳之始言之,逆風聞膻而急就焉,獨何為邪?蓋之二國者,上下離心,人蓄異志,即疾以其國亡而不恤。通吳之穢,通吳之禍,故樂受而不恤,雖有智者不能為止矣。

  齊之通吳,悼公之為也;魯之通吳,哀公之智也。悼公受命于陳乞之手,哀公旅食于季孫之國,哀有國而非其國,悼有身而非其身矣。國非其國,疾入於亡,而猶自我亡之為快;身非其身,則亦奚鱉居魚處之足忌與!悼通吳而陳氏惎之,故觸吳于一旦而吳亟絕齊。悼公卒,陳氏行其惎,則齊之離吳,有可死而無可合,艾陵之戰,人含死心者,為陳氏死也。悼不得之吳,齊益困,陳氏益張,而後哀公之求吳也,執愈固,事愈勤,進吳之跡遷之於天下,可以得當于吳者蔑不用已。

  故□、闡之怨,已釋于齊矣,而又隨之以伐齊,唯吳欲也。清、泗之師,國幾於亡,不懲其禍,死未收,傷未瘳,又用隨之以伐齊,唯吳欲也。晉與吳之相謝絕久矣,魯不南啟,吳無北志;魯不西介,晉無東交。介晉、吳之會,俾吳得以下晉而長諸侯,且將以新垣衍之事秦者事吳,而不忌天下之咎,唯吳欲也。區區小不忍於其臣,樂奉非人者以為主,而自淫於非人,一旦之忿有是哉!其背盭而不知極,遂若是其酷乎。嗚呼!蠹逼於內,禽逼於外。砥行之君子忍蠹于內患;以拒禽於外淫,而可不為咎於天下。《易》曰:「碩果不食,君子得與,小人剝廬。」魯哀之不可與為君子也,君子之不固為魯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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