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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公二十三論十四


  諸侯之盟會征伐,必親者也。委之大夫,而權以替,國以不振,慮事者之所宜尤慎也。乃以此為慮,趙宋之君相收權於上而替其臣,漸漬以弱,國喪于金、元而莫之拯。通此者極難矣。

  夫道者,一致而百慮者也。盡其百慮而一致通,何疑哉?道之所自秩,等殺有體,端委有緒,古今遞革而一致者,固不紊矣。盟會征伐所自出者,天子也;將而行之者,諸侯也。諸侯之臣大夫,非猶夫天子之臣諸侯也。三代之諸侯,後世之將帥焉耳,其大夫,屬吏焉耳。春秋之諸侯,上擬天子而屍盟會征伐之制,故以將行之權委之大夫而權失。趙宋之天下,屍諸侯之事而替其臣,使不得視諸侯,以夷於陪貳,自卑以卑其臣,而舉國無權。

  自天子出者,諸侯之所宜躬親也;自天子出者,非天子之所吝而不出者也。封建郡縣之殊致,上下之等,相仍之尊,任使之道,相輔之勢,一而已矣。知其一,則下不移,上不攝,各有司存,天秩之不紊,審矣。故春秋之季無諸侯,諸侯上擬天子而失其諸侯,大夫之所以終成乎諸侯。弱宋之制無天子,天子自視諸侯而削其諸侯,諸侯不建,則任卑賤之陪屬以與強鄰爭,宜其僕也。三代之禮,郡縣之權,革其文,必因其實。以天子統諸侯,以諸侯治大夫。未有無諸侯而不傾以喪,古今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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