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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望


  胡氏於「三望」之說,前後自相刺謬,已據《公羊傳》言祭泰山、河、海矣,複取朱長文之言,謂泰山禮所得祭,故不書,而獨紀三方。其說新巧,釋《經》之大忌也。禮:天子有方望,無所不通。言四者,舉其方耳。《周禮·注》:「四望」,五嶽、四鎮、四瀆。略舉之,其望十三。如周都鎬京,西望唯吳岳,餘或北或南,皆在其東。望者,不至其地,遙擬其方,望而祭之也。泰山在魯封內,若特祭之,自當至其山麓。望乃因郊而祭,泰山去曲阜東北百裡外,則此亦遙望而祭之耳。魯既僭郊,因而僭望,而禮損于天子,則就近而望焉,于岳則泰山,於瀆則河,於大川則海,而四鎮不與。泰山既其封內,亦半屬齊。東侵莒地有諸鄆,則亦潮之所及,而與海通。其時河雖北流,不徑魯境,而濟水自滎瀆與河合而複分,則亦河之支流也。故東望祭海,西望祭河,北望祭泰山,《公羊》之說為尤。三者實指其所祭山川之數,非於「四望」去一而三也。若如天子之「四望」而去其一,則北鎮醫無閭,北嶽恒山,皆北望也,又豈魯所得祭乎?故惟《公羊》之說為長。胡氏察之不詳,故言之靡定,此釋《經》之所以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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