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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榭


  「室有東西廂曰廟,有室曰寢,無室曰榭。」《爾雅》既有明文。廟以祀先,朝踐於堂,事屍於室。無室而何以祭?胡氏謂是宣王之廟,他無考證,獨據呂與叔《考古圖》𨚕敦之文耳。宋人風尚以畜古器為雅,歐陽永叔、趙明誠以搜輯金石文字示博聞。于時多贗為之以求售者,莫能詰辨。則此𨚕敦者不知出何人之手,而可據以釋《經》乎?杜氏謂「講武屋別在洛陽」者,其說甚允。榭本與序通,有堂無室,於射為宜,今之演武廳猶其遺制。而宣王講武于成周,《吉日》《車攻》,《詩》有明證,豈不較信於未知真偽之銅器邪?若《公》《谷》以為藏樂器之所,則以射必有樂,或於榭側有樂器之府,榭火而樂器毀,因傳聞而遂以為樂器之藏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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