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王夫之
>
春秋稗疏
|
上頁
下頁
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杜氏以長曆定僖公薨之乙巳為十一月十二日,乃謂隕霜亦在建戌之月,霜當微而重,重而不能殺草,所以為災。此可謂學而不思矣!隕霜系於乙巳之後,安見其非建亥之月?且隕霜不系以月,蓋通一冬而言之。若一日乍霜而草不殺,亦其恒爾,安得遽言不殺?況李梅之實,尤非一日而成實。《春秋》書此,記自霜降至冬至恒燠耳,何事曲為之說哉!
學達書庫(
xuoda.com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