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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利堅國即育奈士迭國總記(2)


  其賦稅設立西格裡達裡荷,非士袞多羅拉二人,敖底多五人,裡尼士達特列沙那疏裡西多等官,專司徵收支發,歲報其數於袞額裡士衙門,以候稽核。其武事額設裡貴西循模裡敖官,芒地蘭模裡敖官,兵餉官,管理因底阿土人事務官,督理火器官,繪圖丈量地畝官,其總兵曰仁尼臘爾因智甫官,統轄官兵。分東西二路,東路總兵統轄緬地,紐含社,馬沙朱碩斯,窪門袞特底格,律愛倫,紐育紐惹西,地那窪,馬裡蘭,窪治尼阿,南戈羅裡,北戈羅裡,佛羅里達賓西爾,窪尼阿,若治阿,根特機,地尼棲,阿希阿,彌治顏等二十部之兵;西路總兵統轄阿拉麻馬,彌斯西比,雷西阿那,阿千薩士,因地阿那,伊裡內士彌梭裡,威士袞申,達多裡等十一部之兵。國中節嗇養兵甚少,設馬約仁尼那爾官一員,墨裡牙底阿士仁尼那爾官三員,戈羅尼爾官十九員,副戈羅尼爾官十五員,馬約官二十八員,急頓官百有四十員,領馬兵兩隊,炮兵四隊,步兵七隊,以及製造火器兵器繪圖工匠,統計僅戰兵七千有六百名,每年支發兵餉銀九十八萬八千三百十七員,津貼兵丁銀四十九萬五千五百員,每兵歲餉銀,將二百員。兵少餉厚,故訓練精強。又製造軍裝器械銀,三十三萬員,存貯軍器庫銀二十三萬一千五百員,瓜達麻士達底入門銀三十三萬二千員,國中防守地方汛兵銀一百三十萬員,各處防守炮臺兵銀二十萬員,此守兵在戰兵之外,共計戰守兵餉及修理器械,共需銀三百八十七萬七千三百一十七員。

  千七百九十八年(嘉慶三年),設立管理水師書記衙門。千八百十五年(嘉慶二十年),始立管領水師官,兵船不甚多,而與英吉利交戰三年,地險心齊,水戰練習,其名遂著。原設大兵船十五隻,中兵船二十五隻,小兵船二十三隻,火煙輪兵船一隻,近年因船不敷用,增修兵船,複設船廠七,雕刻廠二所,歷年支發水師銀,二百三十一萬八千員,修船銀百有六萬五千員,津貼銀七十八萬二千員,修船廠銀七十九萬八千一百二十五員,水上費用銀四十三萬八千七百四十九員,巡察南極費用銀三十萬員,共需銀五百九十萬有奇。

  波斯麻達仁尼臘爾衙門,掌理國中水陸郵程遞報之事,計遞報道路,約十一萬二千七百七十四裡,每年往來路程,約二千五百八十六萬九千四百八十六裡。各處信驛,計萬有七百七十所,歷年往來驛費銀二百七十五萬七千三百五十員。歷年約收信價銀,二百九十九萬三千五百五十六員,綜計出入,有盈無絀。

  國中原在非臘特爾非阿設鑄金銀局一所,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複在紐哈蘭、北戈羅裡、若治阿三部落,各增設一所,派官監鑄,其爐灶器具機竅,皆以火煙激動,不煩人力,計每年傾鑄金錢值銀二百十八萬六千一百七十五員,銀錢三百四十四萬四千零三員,銅錢值銀三萬九千四百八十九員,統值銀五百六十七萬員。

  各部落自立小總領一人,管理部落之事。每部落一議事公所,其官亦分二等,一曰西業,一曰裡勃裡先特底甫,即由本部落各擇一人,自理其本部之事,小事各設條例,因地制宜;大事則必遵國中律例,如增減稅餉招集兵馬,建造戰船,開設鑄局,與他部落尋釁立約等事,均不得擅專,所舉執事之人,數月一更代。如分管武事,設立章程,給發牌照,開設銀店,貿易工作,教門賑濟貧窮,以及設立天文館,地理館,博物館,義學館,修整道路橋樑,疏浚河道,皆官司其事。其法律大都宗歐羅巴之律刪改而成,徵收錢糧稅餉,通酌國中經費,出入公議,定額不得多取。

  國中錢糧稅餉,惟創業開國,軍旅時興,入不敷出,遂致虧欠民項,為數不貲。千七百八十三年(乾隆四十八年),欠項僅四千二百萬員。千七百九十三年,即多至八千有三十五萬二千員,官府歷年籌補,止餘四千五百萬員。千八百一十三年(嘉慶十八年),因與英吉利交兵三年,即欠至萬二千七百三十三萬四千九百三十三員。迨至千八百一十六年(嘉慶二十一年),兵戈寢定,二十年來,統計所還子母共二萬一千二百萬員。當開國之初,輕稅薄斂,原可足用,自與英國攻戰,供億浩繁,及向佛蘭西贖回雷西阿那,佛羅里達兩部落,所費亦不輕。於千七百九十八年(嘉慶三年),及千八百一十三四五等年,始加征戶口田地房產,奴僕等項錢糧,每年或加一百七十五萬,或二百萬,或三百萬,多少不等。千八百十六年(嘉慶二十一年),停止加征,惟徵收入口貨物稅餉,視貿易之盛衰為多寡,按千八百十六年所徵稅餉,多至三千六百三十萬有奇。自此以後十年即僅收千三百萬以至二千萬員不等。千八百二十五年至千八百三十四年(道光五年至道光十四年),自二千萬至三千萬員不等,近年日見減少,此外尚有出賣官地一項,其田地散在各部落,即先日價買佛蘭西及因底阿土人田地,逐一丈量,畫分當隰(當隰村莊也)。每當隰計三十六色循,每色循,計六十四埃加(埃加,一畝也),除留出學校、道路、河道、基址,千六百有四萬零二千四埃加外,餘俱由勃列西領出示招買。初定每埃加價值二員,先交半價,餘半期年交訖。嗣因欠價不繳者,二千二百萬員,旋議減價每埃加定價一員零,先士二十五枚,不得賒欠。自後每年賣出田土價值,少則百餘萬員,多則六百萬員有奇。在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所得賣價,多至千二百萬員,截至是年為止,計阿希阿丈出田土千四百七十萬零三千一百六十三埃加,已賣者,千有六十萬二千六百七十一埃加,得田價千有九百四十八萬九千九百三十二員。因底阿那,丈出田土千有八百九十九萬零四百四十七埃加,已賣者,八百三十九萬零八百三十九埃加,得田價千有八十一萬零百七十二員。依裡內士,丈出田土二千一百五十七萬四千四百五十九埃加,已賣者,四百三十四萬零四百八十一埃加,得田價五百五十五萬五千四百八十七員。阿那麻馬,丈出田土二千九百九十一萬五千零八十八埃加,已賣者,七百三十二萬九千零三十埃加,得田價一千三百零萬七千一百一十五員。彌斯西比,丈出田土千有七百五十二萬五千八百二十埃加,已賣者,五千六百萬零一千五百一十七埃加,得田價七百八十二萬二千九百八十七員。雷西阿那,丈出田土六百四十五萬零九百四十二埃加,已賣者,七十六萬七千四百一十五埃加,得田價百有十六萬二千五百九十一員。彌治顏湖東,丈出田土千有二百二十一萬一千五百一十九埃加,已賣者,三百二十萬零七千八百二十二埃加,得田價四百零七萬二千三百九十四員。彌治顏湖西,丈出田土四百六十七萬四千六百九十一埃加,已賣者,十四萬九千七百五十五埃加,得田價二十一萬五千一百八十九員。阿千薩士,丈出田土千有三百八十九萬一千五百三十八埃加,已賣者,六十六萬八千三百六十二埃加,得田價八十六萬一千八百一十六員。佛羅里達,丈出田土六百八十六萬七千一百三十埃加,已賣者,四十九萬二千九百零九埃加,得田價六十五萬七千零九十二員。統計已賣田土四千五百四十九萬九千六百二十一埃加,未賣者萬有二千一百三十九萬七千四百六十三埃加,別有曠野荒郊田土,七萬七千萬埃加,已丈過萬有二千二百三十萬埃加,計賣出田價共六千七百八十二萬零八十五員,除辦理因底阿土人事務需銀千有七百五十四萬一千五百六十員,買雷西阿那部落需銀二千三百五十二萬九千三百五十三員,羅佛羅里達部落需銀六百四十八萬九千七百六十九員,還若治阿部落銀一百二十五萬員,贖彌斯西比部落銀店需銀一百八十三萬二千三百七十五員,地方官需銀三百三十六萬七千九百五十一員,丈量地畝需銀七十八萬六千六百一十七員,總共需銀五千八百四十三萬八千八百二十四員,綜計出入有盈無絀。

  彌利堅國,歷年出納款項,自千七百九十一年(乾隆五十六年),開國起至千八百三十二年(道光十二年)徵收稅餉銀五萬九千四百九十萬零九千零六十七員,田土賦稅銀二千二百二十三萬五千二百六十員,人丁錢糧千二百七十三萬六千八百八十八員,遞寄郵信銀百有九萬一千二百二十三員,公眾田土價銀四千零六十二萬七千二百五十員,債銀及庫中所出銀單等項銀,萬有五千六百一十八萬一千五百七十八員,銀店股分利息,及出銀店股分銀,千有一百零五萬二千五百零六員,雜項銀六百四十二萬八千八百九十二員。

  歷年支銀文事需銀三千七百一十五萬八千零四十七員,鄰國往來相交事件需銀二千四百十四萬三千五百八十二員,雜款需銀三千二百十九萬四千七百零三員,修整炮臺銀萬有九千零五十三萬八千六百四十三員,歷次兵餉需銀千有七百二十九萬八千二百八十二員,別款兵餉需銀六百七十一萬零三百零七員,辦理因底阿土人事件需銀千有三百四十一萬三千一百八十八員,設立水師兵船等項,需銀萬有一千二百七十萬零三千九百三十三員,歸還軍需借項本利銀四千八百九萬員,統計徵收銀八萬四千五百二十六萬二千六百六十八員,除支發銀八萬四千二百二十五萬零八百九十員,仍存貯國庫銀三百零一萬一千七百七十八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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