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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增論


  (作者:蘇軾)

  漢用陳平計,間疏楚君臣。項羽疑範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為之,願賜骸骨歸卒伍。」歸未至彭城,疽發背死。

  蘇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增。獨恨其不早耳。

  然則當以何事去?增勸羽殺沛公,羽不聽,終以此失天下,當於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殺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殺,猶有君人之度也。增曷為以此去哉?《易》曰:「知幾其神乎!」《詩》曰:「相彼雨雪,先集維霰。」增之去,當於羽殺卿子冠軍時也。陳涉之得民也,以項燕、扶蘇。項氏之興也,以立楚懷王孫心。而諸侯叛之也,以弑義帝。且義帝之立,增為謀主矣。義帝之存亡,豈獨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與同禍福也。未有義帝亡而增獨能久存者也。羽之殺卿子冠軍也,是弑義帝之兆也。其弑義帝,則疑增之本也,豈必待陳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陳平雖智,安能見無疑之主栽?

  吾嘗論義帝天下之賢主也。獨遣沛公入關,不遣項羽;識卿子冠軍于稠人之中,而擢以為上將。不賢而能如是乎?羽既矯殺卿子冠軍,義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則帝殺羽。不待智者而後知也。增始勸項梁立義帝,諸侯以此服從;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豈獨非其意,將必力爭而不聽也。不用其言而殺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

  方羽殺卿子冠軍,增與羽比肩而事義帝,君臣之分未定也。為增計者,力能誅羽則誅之,不能則去之,豈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則留,不合則去。不以此時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雖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項羽不亡。嗚呼!增亦人傑也哉!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和仲,號鐵冠道人、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畫家,宋詞豪放派代表作家。

  嘉祐二年(1057),蘇軾進士及第。宋神宗時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因「烏台詩案」被貶為黃州團練副使。宋哲宗即位後任翰林學士、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等職,並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因新黨執政被貶惠州、儋州。宋徽宗時獲大赦北還,途中於常州病逝。宋高宗時追贈太師,諡「文忠」。

  【注釋】

  1.範增:居鄛(今安徽巢縣西南)人,秦漢之際,為西楚霸王項羽謀士,被尊為亞父。曾屢勸項羽殺掉劉邦,項羽不聽。後項羽中陳平反間計,漸削範增權力,範增忿而離去,途中背上毒瘡癰疽發作而死。

  2.漢:指漢王劉邦。陳平:陽武(今河南原陽東南)人,漢初政治家。楚漢相爭時,先為項羽部屬;後奔劉邦,為劉邦重要謀臣。

  3.楚:指項羽的西楚。

  4.項羽:名籍,秦末楚國貴族。秦二世元年(前209年),在陳勝影響下,跟從叔父項梁起義。梁死,籍為統帥。秦亡後,項羽自稱西楚霸王,封劉邦為漢王。隨後與劉展開激烈的爭奪統治權鬥爭,最後項羽失敗,自刎而死。

  5.骸(hái)骨:多指屍骨。賜骸骨,退休回家。卒伍:秦時鄉里基層組織,此指家鄉。

  6.疽(jū):毒瘡。

  7.沛公:即漢高祖劉邦,他響應陳勝起義於沛(今江蘇沛縣東),被立為沛公。

  8.幾:微小。引文見《周易·繫辭》。

  9.「相彼」二句:引文見《詩經·小雅·頍弁》。霰(xiàn):小雪珠。

  10.卿子冠軍:即宋義,為義帝所封,被項羽所殺。卿子,當時對人的尊稱;冠軍,指地位在其他將領之上的上將。

  11.陳涉:名勝字涉,秦末農民起義首領。起義時曾打著項燕、扶蘇的旗號,用來爭取民心。

  12.項燕:戰國末年楚國名將,項羽的祖父。扶蘇:秦始皇長子。始皇死,宦官趙高主謀,詐稱始皇之命,令扶蘇自殺。

  13.楚懷王孫心:楚懷王的孫子熊心。秦國曾將楚懷王騙去扣留,後楚懷王客死秦國,楚國滅亡後,熊心隱藏在民間替人牧羊。前208年,范增向項羽的叔父項梁獻計,擁立楚懷王的後代,並仍稱懷王,以爭取民心。項梁聽從范增計,在民間找到熊心,擁立之。後項梁戰死,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尊楚懷王熊心為義帝。

  14.弑(shì):古時稱臣殺君、子殺父為「弑」。義帝:即楚懷王熊心。

  15.關:指關中之地,義帝命宋義、項羽救趙,而命劉邦攻打咸陽,並與諸將約定,先達關中滅秦者為王。

  16.稠(chóu)人:眾人。

  17.矯殺:此處指項羽詐稱義帝命令殺卿子冠軍宋義。

  18.項梁:楚名將項燕之子,項羽叔父,始立楚懷王熊心者。

  19.比肩:並肩,這裡比喻地位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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