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瀧岡阡表


  (作者:歐陽修)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於瀧[lóng]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於其阡。非敢緩也,蓋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於衣食,以長以教,俾至於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與,喜賓客,其俸祿雖薄,常不使有餘,曰:『毋以是為我累。』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壟之植以庇而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耶?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於汝也。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將有後也。吾之始歸也,汝父免于母喪方逾年,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間禦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餘,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於喪適然耳。既而其後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也。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歎。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shěn]求而有得耶?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顧乳者抱汝而立於旁,因指而歎,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將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後當以我語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於外事,吾不能知;其居於家,無所矜飾,而所為如此,是真發於中者耶!嗚呼!其心厚於仁者耶!此吾知汝父之必將有後也。汝其勉之。夫養不必豐,要於孝;利雖不得博於物,要其心之厚於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學,咸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瀧岡。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後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苟合於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其後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又十有二年,列官於朝,始得贈封其親。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於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蓋自嘉祐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為崇國公,太夫人進號魏國。

  於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於其躬,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是足以表見於後世,而庇賴其子孫矣。」乃列其世譜,具刻於碑,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並揭於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熙寧三年,歲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充京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注釋】

  1.瀧(shuāng)岡:地名。在江西省永豐縣沙溪南鳳凰山上。阡(qiān)表:即墓碑。阡:墓道。

  2.皇考:指亡父。崇公:歐陽修的父親,名觀,字仲賓,追封崇國公。

  3.卜吉:指風水先生找到一塊好墳地。

  4.克:能夠。表:墓表,是記述死者公德的文體。

  5.孤:古時年幼就死了父親稱孤。

  6.太夫人:指歐陽修的母親鄭氏。古時列侯之妻稱夫人,列侯死,子稱其母為太夫人。守節自誓:意思是,鄭氏決心守寡,不再嫁人。

  7.居窮:家境貧寒。衣食:指生活。

  8.以長以教:一邊撫養(歐陽修)一邊教育他。以……以:一邊,一邊。表示兩個並列。

  9.俾(bǐ):使達到某種程度。

  10.姑:丈夫的母親,這裡指歐陽修的祖母。

  11.養:奉養,指孝順父母。

  12.始歸:才嫁過來的時候。古時女子出嫁稱歸。

  13.免於母喪:母親死後,守喪期滿。舊時父母或祖父死,兒子與長房長孫須謝絕人事,做官的解除職務,在家守孝二十七上月(概稱三年),也稱守制。免,指期滿。

  14.間:間或,偶爾。禦:進用。

  15.適然:偶然這樣。

  16.官書:官府的文書。這裡指刑獄案件。

  17.求其生不得:指無法免除他的死刑。

  18.矧(shěn):況且。

  19.劍:抱。《禮記·曲禮上》:「負劍辟咡詔之。」鄭玄注:「劍謂挾之於旁。」

  20.戌:地支的第十一位,可與天干的甲、丙、戊、庚、壬相配來記年。

  21.咸平:宋真宗年號。

  22.道州:地名,轄境為今天的湖南道縣、寧遠以南的瀟河流域。判官:官名,州郡長官的屬官,掌管文書工作。

  23.推官:州郡長官的屬官,專管刑事。

  24.考:亡父。諱:名諱。

  25.江南:宋時地區劃分為路,宋真宗時全國劃分為十八路,江南為一路,轄區相當於今天的江西、江蘇的長江以南,鎮江、大茅山、長蕩湖一線以西和安徽長江以南以及湖北陽新、通山等縣。

  26.縣名,今湖北宜昌市東南。1036年(宋仁宗景祐三年),范仲淹與宰相呂夷簡不和,罷知饒州,朝臣多論救,獨諫官高若訥以為當貶。歐陽修寫信罵高「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並叫他「直攜此書於朝,使正予罪而誅之。」高上其書于仁宗,歐陽修因此被貶為夷陵令。事見《宋史》范仲淹、歐陽修兩傳。

  27.龍圖閣:宋真宗建。在會慶殿西偏,北連禁中,閣東曰資政殿、西曰述古殿。閣上供奉太宗禦書、禦制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及宗正寺所進屬籍、世譜。有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等官。包拯曾為龍圖閣直學士,人稱包拯為包龍圖即源於此。

  28.南京:宋時南京為應天府,治所在今河南商邱市。

  29.樞密:樞密使,官名,全國最高軍事長官。

  30.推恩:施恩惠於他人。

  31.嘉祐:仁宗年號。

  32.妣:已故母親。

  33.今上:當今的皇上,指神宗趙頊xū。郊:祭天。

  34.三朝:仁宗、英宗、神宗。

  35.熙寧:神宗年號。

  36.庚戌:庚戌年,前文有「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年將死」。

  37.辛酉:天干地支所記月份。朔: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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