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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天官五(3)


  世婦,掌祭祀、賓客、喪紀之事,帥女宮而濯摡,為齍盛;及祭之日,蒞陳女宮之具,凡內羞之物。

  籩人、醢人共內羞,世婦蒞陳之〔此注據《訂義》增〕。

  掌吊臨于卿大夫之喪。

  世婦視大夫,故使吊臨于卿大夫之喪。

  女禦,掌禦敘于王之燕寢,以歲時獻功事。凡祭祀,贊世婦。大喪,掌沐浴。後之喪,持翣;從世婦而吊于卿大夫之喪。

  後之喪持翣者,女禦以蔽飾後為事故也。

  女祝,掌王后之內祭祀,凡內禱祠之事。掌以時招梗灊禳之事,以除疾殃。

  招以招祥,梗以梗災,灊以灊福,禳以禳禍,灊以灊福,而以神祀者,致天神人鬼地沄物魅,以灊國之凶荒,民之劄喪,則弭凶荒劄喪,所以會福也。

  女史,掌王后之禮職,掌內治之貳,以詔後治內政,逆內宮,書內令。凡後之事,以禮從。

  「掌內治之貳」者,貳,內宰之所掌也。「逆內宮」者,治後正宮也。「以禮從」者,以禮籍從焉,詔後故也。

  典婦功,掌婦式之法,以授嬪婦及內人女功之事齎。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辨其苦良,比其小大而賈之物,書而楬之,以共王及後之用,頒之於內府。

  典絲,掌絲入而辨其物,以其賈楬之,掌其藏與其出,以待興功之時,頒絲於外內工,皆以物授之。凡上之賜予,亦如之。及獻功,則受良功而藏之,辨其物而書其數,以待有司之政令,上之賜予。凡祭祀,共黼畫組就之物。喪紀,共其絲纊組文之物。凡飾邦器者,受文織絲組焉。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典絲受良功而不受苦功,典枲受苦功而不受良功,則絲功之苦與麻功之良皆典婦功所受也。典婦功不受麻之苦功,則典婦功共王及後之用者也。麻之苦功,主共喪服而已;其不受絲之良功,則所以共王及後之用者,特燕私所給,非禮服法物之正也。禮服法物之正,則具於有司之政令,典絲之所藏而待者也。且典絲所共,則祭祀黼畫組就喪紀組文之物,是乃王所以致美於黻冕,致孝於鬼神者也。其受良功,不亦宜乎?以其賈揭之,「頒絲於外內工,皆以物授之」者,防其以賤貿貴。「凡上之賜予亦如之」者,所賜予貴賤不同,授之亦皆以其物也。玉府言王之好賜,內府言王及塚宰之好賜予,今此言上之賜予,則又非獨王及塚宰而已。

  典枲,掌布緦縷紵之麻草之物,以待時頒功而授齎;及獻功,受苦功,以其賈楬而藏之,以待時頒;頒衣服,授之;賜予,亦如之。歲終,則各以其物會之。

  齎,故書為資,當從故書,以資為正。以待時頒功,則亦以待興功之時頒之於工。頒衣服授之,則亦以其物授之。賜予亦如之,則亦上之賜予,其不言,則以典絲見之也〔《訂義》引此文,作「頒衣服賜予皆以物授之,言賜予而不言上,以典絲見之」〕。典絲、典枲,歲終各以物會之,亦防其以賤貿貴也。

  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素沙;辨外內命婦之服:鞠衣、展衣、緣衣素沙。凡祭祀、賓客,共後之衣服,及九嬪世婦凡命婦,共其衣服。共喪衰,亦如之。後之喪,共其衣服,凡內具之物。

  褘衣,繢翬狄於衣。揄狄,繢揄狄於衣。翬狄,則《爾雅》所謂素質五色皆備成章者也。揄狄,則《爾雅》所謂青質五色皆備成章者也。素質,義也。青質,仁也。五色皆備成章,禮也。地道尚義,故後服褘衣為上,揄狄次之。言褘衣,則以知揄之為衣;言揄狄,則以知褘之為狄。闕狄,或謂之屈狄,其名物不可知,知其屈於褘揄而已。鞠衣,則其色象鞠。鞠之華以陰中,其色則陰之盛色。後蠶服鞠衣,則帥外內命婦而蠶,使天下之嬪婦取中焉,後之盛事也。展衣,則以禮見王及賓客之服,純白而已,無所用其采色,有誠信之道焉,故謂之展也。緣衣,則燕居及禦于王之服,蓋衣正黑而緣以絺,《士昏禮》所謂純衣絺涘是也。純即緣也,謂之緣,則取於純,而以循緣為義。黑,至陰之正色,而絺有上達之意。婦人以至正為體,其上達,則循緣而已。六服皆以素沙為裡,則婦之德一欲其內之純白故也。

  縫人,掌王宮之縫線之事,以役女禦,以縫王及後之衣服。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掌凡內之縫事。

  「喪,縫棺飾焉,衣翣柳之材」者,王及後之喪也。蒙上言王及後,從可知也。縫人役女禦焉。縫棺飾,衣翣柳之材,則女禦當以婦事蔽飾王及後故也。

  染人,掌染絲帛。凡染,春暴練,夏絺玄,秋染夏,冬獻功。掌凡染事。

  夏,五色也,四時之夏,以其文明,故與中國同謂之夏。則五色謂之夏,亦以是故也。

  追師,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追衡笄,為九嬪及外內命婦之首服以待祭祀、賓客。喪紀,共笄翽,亦如之。

  《禮記》,夫人副褘,則副配褘衣首飾之上。《昏禮》女次純衣,則次配緣衣首飾之下。副次所配如此,則編之所配在中矣。衡也,笄也,蓋皆以玉為之,故謂之追。

  屨人,掌王及後之服屨,為赤寫黑寫赤繶黃繶青句素屨葛屨,辨外內命夫命婦之命屨功屨散屨。凡四時之祭祀,以宜服之。

  服屨者,服各有屨也。司服言弁,則曰弁服,弁在服上故也。屨人言屨,則曰服屨,屨在服下故也。謂之功屨,則與功裘同義。謂之散屨,則喪屨無絇故也。

  夏采,掌大喪,以冕服複于大祖,以乘車建綏,複於四郊。

  謂之夏采者,其複以冕服,備采色焉。且喪則哀素,幸其生,故以采色名官死者,人之窮也,窮則宜反本,故複之于大祖。反本則無不之也,故複之於四郊。夏采掌大喪之複而已,而特置一官,則其兼掌明矣。兼掌則不為冗,特置則專其事。專其事,則所使複宜致一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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