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陶宗儀 > 南村輟耕錄 | 上頁 下頁 |
李哥貞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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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幕沈易云:灞州倡女李哥,年十二三時,母教之歌舞。哥泣曰:「女率有工,繄我獨為此乎?」母告以業不可廢。哥曰:「若此聽母,母亦當從我好,否則有死而已。」母陽許之,因是不粉澤,不茹葷,所歌多仙曲道情。有召者。必先詢主客姓名然後往。人亦預相戒母戲狎。哥凝立筵前,酒行歌闋,目不流盼。與之酒,弗飲。州判官嘗忤哥,徑還,誓不與兒。孟津縣達魯花赤厚賂哥母,夜抵舍。哥懷利刃,閉臥內,罵之曰:「汝職在牧民,而狗彘之不若。可急去,不且血污吾刃矣。」慚怒以回。明日,知州聞之,歎曰:「州有貞女,而吾不知,是一失也,吾次子明經舉秀才,真若配,以禮聘娶之。」未幾,紅巾入寇,夫婦被執,見哥妍麗,將殺其夫。哥走前抱夫項大呼曰。「吾斷不從汝求活!」寇並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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