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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主義 第四講(1)


  (1924年4月13日)

  照前幾次所講,我們知道歐美人民爭民權,已經有了兩三百年,他們爭過了兩三百年,到底得了多少民權呢?今天的題目,就是歐美人民在近來兩三百年之中,所爭得民權之多少,和他們的民權,現在進步到什麼地步。

  民權思想已經傳到中國來了,中國人知道民權的意思,是從書本和報紙中得來的。主張民權的書本和報紙,一定是很贊成民權那一方面的,大家平日研究民權,自然都是從贊成一方面的書本和報紙上觀察,照贊成一方面的書本和報紙上所說的話,一定是把民權的風潮說得是怎樣轟轟烈烈,把民權的思想說得是怎麼蓬蓬勃勃。我們看見了這些書報,當然受他們的鼓動,發生民權的思想,以為歐美人民爭民權爭過了兩三百年,每次都是得到最後勝利。

  照這樣看起來,以後世界各國的民權,一定是要發達到極點。我們中國處在這個世界潮流之中,也當然是應該提倡民權,發達民權,並且有許多人以為提倡中國民權能夠像歐美那一樣發達,便算是我們爭民權已達到目的了,以為民權,能夠發達到那個地步,國家便算是很文明,民族便算是很進步。但是從書報中觀察歐美的民權,和事實上有很多不對的。考察歐美的民權事實,他們所謂先進的國家,像美國法國,革命過了一百多年,人民到底得了多少民權呢?照主張民權的人看,他們所得的民權,還是很少。當時歐美提倡民權的人,想馬上達到民權的充分目的,所以犧牲一切生命財產,大家同心協力,一笑拼命去爭。到了勝利的時候,他們所爭到的民權,和革命時候所希望的民權,兩相比較起來,還是差得很多,還不能達到民權的充分目的。

  現在可以回顧美國對於英國的獨立戰爭,是一個什麼情形。那個戰爭,打過了八年仗,才得到最後的勝利,才達到民權的目的。照美國獨立宣言來看,說平等和自由是天賦到人類的,無論什麼人都不能奪去人人的平等自由。當時美國革命,本想要爭到很充分的自由平等,但是爭了八年,所得的民權還是很少。為什麼爭了八年之久,只得到很少的民權呢?當初反對美國民權的是英國皇帝,美國人民受英國皇帝的壓迫,才主張獨立,和英國戰爭,所以那個戰爭,是君權和民權的戰爭。戰爭的結果,本是民權勝利,照道理講,應該得到充分的民權。

  為什麼不能達到充分的目的呢?因為獨立戰爭勝利之後,雖然打破了君權,但是主張民權的人,便生出民權的實施問題,就是要把民權究竟應該行到什麼程度?由於研究這種問題,主張民權的同志之見解各有不同,因為見解不同,便生出內部兩大派別的分裂。大家都知道美國革命有一個極著名的首領叫做華盛頓,他是美國的開國元勳。當時幫助他去反抗英國君權的人,還有許多英雄豪傑,像華盛頓的財政部長叫做哈美爾頓〔今譯漢密爾頓,下同。〕,和國務部長叫做遮化臣〔今譯傑斐遜,下同。〕。那兩位大人物對於民權的實施問題,因為見解各有不同,彼此的黨羽又非常之多,便分成為絕對不相同的兩大派。

  遮氏一派,相信民權是天賦到人類的。如果人民有很充分的民權,由人民自由使用,人民必有分寸,使用民權的時候一定可以做許多好事,令國家的事業充分進步。遮氏這種言論,是主張人性是善的一說。至於人民有了充分的民權,如果有時不能充分發達善性去做好事,反誤用民權去作惡,那是人民遇到了障礙,一時出於不得已的舉動。總而言之,人人既是有天賦的自由平等,人人便應該有政權;而且人人都是有聰明的,如果給他們以充分的政權,令個個都可以管國事,一定可以做出許多大事業;大家負起責任來,把國家治好,國家便可以長治久安。那就是遮化臣一派對於民權的信仰。

  至於哈美爾頓一派所主張的,恰恰和遮氏的主張相反。哈氏以為人性不能完全都是善的,如果人人都有充分的民權,性惡的人便拿政權去作惡。那些惡人拿到了國家大權,便把國家的利益自私自利分到自己同黨,無論國家的什麼道德、法律、正義、秩序都不去理會。弄到結果,不是一國三公,變成暴民政治;就是把平等自由走到極端,成為無政府。像這樣實行民權,不但是不能令國家進步,反要搗亂國家,令國家退步。

  所以哈氏主張,國家政權不能完全給予人民,要給予政府;把國家的大權都集合於中央,普通人只能夠得到有限制的民權。如果給予普通人以無限制的民權,人人都拿去作惡,那種作惡的影響對於國家,比較皇帝的作惡還要厲害得多。因為皇帝作惡,還有許多人民去監視防止,一般人若得到了無限制的民權,大家都去作惡,便再沒有人可以監視防止。故哈美爾頓說:「從前的君權要限制,現在的民權也應該要限制。」由此創立一派,叫做「聯邦派」,主張中央集權,不主張地方分權。

  美國在獨立戰爭以前,本有十三邦,都歸英國統轄,自己不能統一。後來因為都受英國專制太過,不能忍受,去反抗英國,是大家有同一的目標,所以當時對英國作戰便聯同一氣。到戰勝了英國以後,各邦還是很分裂,還是不能統一。在革命的時候,十三邦的人口不過三百萬。在那三百萬人中,反抗英國的只有二百萬人,還有一百萬仍是贊成英國皇帝的。就是當時各邦的人民,還有三分之一是英國的保皇黨,只有三分之二才是革命黨。因為有那三分之一的保皇黨在內部搗亂,所以美國獨立戰爭費過了八年的長時間,才能夠完全戰勝。到了戰勝以後,那些著名的保皇黨無處藏身,便逃到北方,搬過聖羅倫士河以北〔今譯聖勞倫斯河(Saint Lawrence R.)。〕,成立了加拿大殖民地,至今仍為英國屬地,忠於英國。

  美國獨立之後,國內便沒有敵人。但是那三百萬人分成十三邦,每邦不過二十多萬人,各不相下,大家不能統一,美國的國力還是很弱,將來還是很容易被歐洲吞滅,前途的生存是很危險的。於是各邦的先知先覺想免去此種危險,要國家永遠圖生存,便不得不加大國力;要加大國力,所以主張各邦聯合起來,建設一個大國家。當時所提倡聯合的辦法,有主張專行民權的,有主張專行國權的。頭一派的主張,就是地方分權。後一派的主張,就是中央集權,限制民權,把各邦的大權力都聯合起來,集中於中央政府,又可以說是「聯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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