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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計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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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自江陰至蕪湖 此段河流,性質與江陰以下全異。其水道較為鞏固,惟有三數處現出急曲線,河流蝕入凹曲線方面之陸地,因此時時於兩岸另開新水道而已。此段長約一百八十英里。 此處整治之工,比之江陰以下更為困難。蓋其氾濫之地,應填築者,仍與長江下游景況正同。其急曲線須修之使直,旁支水道應行閉塞,中流小島應行削去,窄隘水路應行波廣,令全河上下游一律。然而此部分原有河堤,大抵可以聽其自然,惟其河岸四曲線面,有數處應用石或士敏土堅結以保護之耳。以力求省費之故,此段水道及河堤整治工程,可以一面用人為之工作,一面助以自然之力。此一段河流工程全部所費,不能於測量未竣以前精密計出,但粗為計算,則四十萬一英里之數,總相去不遠。故全段一百八十英里,應費七千二百萬元。此外尚有開闊南京、浦口中間河面之費,未計在內;此處有多數高價之產業須全毀去,其費頗多也。 瓜洲開鑿一事,所以令鎮江前面及上下游三處急曲線改為一處,使河流較直也。此處沿江北岸約二英里半陸地,正對鎮江,必須鑿開,令成新水道,闊一英里有餘。其舊道在鎮江前面及上下游者,則須填塞之。所填之地,即成為鎮江城外沿江市街,估其價值,優足以償購取瓜洲陸地,及開鑿工程之費。故此一部分,至少總可認為不虧本之提案。 浦口、下關間窄處,自此碼頭至彼碼頭,僅得五分英里之三,即一千二百碼而已。而此處水深最淺處為三十六英尺,最深處為一百三十二英尺。下關一邊陸地,時時以水流過急、河底過深之故而崩陷,斯即顯然為此部分河道太窄,不足以容長江洪流通過也。然則非易以廣路不可矣。為此之故,必以下關全市為犧牲,而容河流直洗獅子山腳,然後此處河流有一英里之闊。以賠還下關之高價財產而論,須費幾何,必須提交專門家詳細調查,乃能決定。要之,此為整治揚子江全計劃中最耗費之部分。但亦有附近下關沿岸之地,可以成為高價財產無疑,故此工程或可望得自相彌補也。 南京、浦口間窄路下游之水道,應循其最短線路,沿幕府山腳,以至烏龍山腳。其繞過八卦洲後面之幹流,應行填塞,俾水流直下無滯。 由南京至蕪湖一段河流,殆成一直線,其中有氾濫三處,一處剛在南京上游,餘二則在東西梁山之上下游。其第一氾濫之米子洲上游支流,應行閉塞,另割該洲外面一幅,使本流河幅足用。至欲整治餘二氾濫,則應循其右岸深水道作曲線,向太平府城,而將左邊水道鎖閉。此曲線所經各沙洲,有須全行削去者,亦有須削其一部者。而在東西梁山上游之氾濫,須將兄弟水道完全閉塞,並將陳家洲削去一部。而蕪湖下游左岸,亦須稍加割削,令河流廣狹上下一律。 ◎丁 自蕪湖至東流 此段大江約長一百三十英里,沿流有氾濫六處。其中最顯著者,即在銅陵下之氾濫也。此氾濫,兩岸相距在十英里以上。每一氾濫,常分為兩三股水道,其間夾有新漲之沙洲。其深水道時時變遷,忽在此股,忽在彼股,有時竟至數股同時淤塞,逼令航行暫時停止,亦非希覯之事也。 為整治此自蕪湖上游十英里至大通下游十英里一段河流,吾擬鑿此三氾濫中流之沙洲及岸邊之突角,為一新水道,直貫其中,使成一較短較直之河身,即附圖中點線所示之路是也。此項費用,亦須詳細測量之後,始能算定。但若兩邊河堤築定之後,則浚渫工程之大部分,將以河流之自然勢力行之,故開鑿新河之費,必較尋常大為減少。大通以上,左岸有急度彎曲兩處,須行鑿開。第一處即大通上游十二英里,現設塔燈水標處之左岸,此處左岸陸地有二三英里,須略加刊削。次一處則應在安慶下游,鑿至江龍塔燈水標,計長六英里左右。既鑿此河,則免去全江口急度之轉灣矣。此項開鑿工程,比之下游疊石為堤之費更多。其旁支水路,雖能填為耕地,究不能補其開鑿所費。是以此一部分整治之工程,不免為虧本,但以其通長江航道,與保護兩岸陸地,又防止將來洪水為患,則此種工程必為有益明也。 ◎戊 自東流至武穴 此段長約八十英里,沿右岸皆山地,左岸則大抵低地也。沿流有氾濫四處,此中有三處,以水流之蝕及左岸,成一支流,複至下游,與正流相會,其會合處殆成直角。在此等地方,河岸殊不鞏固,而此氾濫各股水道之間,正在堆積,將成沙洲矣。 此段整治工程,比之下游各段,施工較易。此三處成半圓形時時轉變之支流,應從其分支口施以閉塞,仍留其下游會流之口,任令洪水季節之沙泥隨水泛入,自然填塞之。其他一處氾濫,則須於兩邊築壩,束而窄之。更有數處須行削截,而小孤山上游及糧洲兩處尤為重要。江心沙洲有一部分須削去,而河幅闊處亦有須填窄者。總令水道始終一律,期於全航道常有三十六英尺以上之水深也。 ◎己 自武穴至漢口 此段約長一百英里,自武穴而上,夾岸皆山地,河幅常為半英里內外。水深自三十尺至七十二尺,有數處尚在七十二尺以上。 整理此段,須填塞其寬廣之河面三數處。令水道整齊,有三四處支流須行閉塞。如此,然後冬季節俱有三十六尺至四十八尺水深之水道,可得而成也。在戴家洲一段河流,應將埃梨水道(譯音)閉塞,獨留冬季水道,則此島上游下游曲線均較緩徐。在鴨蛋洲及羅霍洲之處,其大彎曲水道及兩島間水道均應閉塞,而另開一新水道,穿過羅雷洲以成為較短之曲線。在水母洲,其南水道務須閉塞,而此洲之上萬八堤口曲處,亦須挖成較緩徐之曲線。由此處以至漢口,則須先填右岸,收窄河身,至與右岸向西南曲處相接而止。再從對面左岸填起,直過漢口租界面前,以至漢水口。則漢口堤岸面前,可以常得三十六英尺至四十八英尺深之水道矣。 總計自海中至漢口,治河長約六百三十英里,河堤之長當得其二倍,即一千二百六十英里也。在江口之堤,吾嘗約計每英里費二十萬元,兩堤四十萬。此項數目,自深海以迄江陰一百四十英里,均可適用,充足有餘。因此部分惟須建兩堤,此堤亦惟須于水中堆石,令其堅足以約束河流,使從其所導而行,斯已足矣。此兩岸列石既成之後,水道可因于自然之力以成,所以此部工程尚為簡單。 然而在上游有數處為困難,其中有五六十英里之實地,水面上有一二十英尺之高,水面下尚有三四十英尺之深,須行削去,以使河身改直。此鑿開及削去之工程,有若干須用人工,有若干可借天然之力,仍須待專門家預算。除此不計外,工程全部每一英里所費不過四十萬元。故自海面至漢口,相距六百三十英里,所費當不過二萬五千二百萬元。今姑假定整治揚子江全盤計劃並未知之部分算在其內,須費三萬萬元。由此計劃,吾人辟一通路深入內地六百英里,容航洋巨船駛至住居二萬萬人口之大陸中心,而此中有一萬萬人住居於此最大水路通衢之兩旁。以工程之利益而論,此計劃比之蘇彝士、巴拿馬兩河更可獲利。 雖在江陰以上各段,吾人不能發見不虧本之方法,不如江陰下游各段可以新填之地補其所費,但在竣工之後,仍可在沿江建立商埠,由之以得利益也。此建設商埠之計劃,將於次部論之。 ◎結論 當結論此二部,吾更須申言關於築港及整治揚子江之工程數目,僅為粗略之預算,蓋事勢上自然如此也。關於在長江出海口及諸氾濫地建築初步河堤之預算,或者有太低之跡,但吾所據之資料以為計算根源者,在下列各層:第一、為吾所親見在廣東河漢環吾本村築堤填地之私人企業;第二、為廉價之石,可求之於舟山列島者;第三、為海關沿岸視察員泰羅君之計算。在崇明島上端閉塞北水道所費,該水道以此處為最狹,約計有三英里,而泰羅君謂所費約須一百萬兩有餘,然則約五十萬元一英里也;比之吾所計算,已為兩倍有半,此其差異可得比較而知。蓋此崇明島上端三英里之水道,平均水深二十英尺,而我所計劃之海堤江堤建于水中者,平均比此段少三分之二,且閉塞北水道之工程完全與河流成為直角,則其所費較之建此初步河堤與水流成平行線者,縱使長短相同,所差亦應數倍。而五十萬元可以建橫截深二十尺之河,而閉塞之之一英里工程,則其五分之二之經費,亦必足以供吾所規劃之工程之用矣。當吾草此文之際,《芝加高鐵路批評》五月十七日所出之報,適有一論文道及此事。彼謂用鋼鐵骨架以築河堤及壩,於濁泥河流,如吾輩今所欲治者,比之用石及用其他材料較佳,而又較廉。然則若采此新法,吾等可以用吾前此未知之更廉材料,以建河堤矣。所以吾前所計算或者不免稍低,而仍離正確之數目不遠,決不如驟見所覺之過低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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