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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計劃(3)


  ◎第四部 開浚運河以聯絡中國北部、中部通渠及北方大港

  此計劃包含整理黃河及其支流、陝西之渭河、山西之汾河暨相連諸運河。黃河出口,應事浚渫,以暢其流,俾能驅淤積以出洋海。以此目的故,當築長堤,遠出深海,如美國密西悉比河口然。堤之兩岸,須成平行線,以保河輻之劃一,而均河流之速度,且防積淤於河底。加以堰閘之功用,此河可供航運,以達甘肅之蘭州。同時,水力工業亦可發展。渭河、汾河亦可以同一方法處理之,使於山、陝兩省中,為可航之河道。誠能如是,則甘肅與山、陝西省,當能循水道與所計劃直隸灣中之商港聯絡,而前此偏僻三省之礦材物產,均得廉價之運輸矣。修理黃河費用或極浩大,以獲利計,亦難動人。顧防止水災,斯為全國至重大之一事。黃河之水,實中國數千年愁苦之所寄。水決堤潰,數百萬生靈、數十萬萬財貨為之破棄淨盡。曠古以來,中國政治家靡不引為深患者。以故一勞永逸之策,不可不立,用費雖巨,亦何所惜,此全國人民應有之擔負也。浚渫河口,整理堤防,建築石壩,僅防災工事之半而已;他半工事,則植林于全河流域傾斜之地,以防河流之漂卸土壤是也。

  千百年來,為中國南北交通樞紐之古大運河,其一部分現在改築中者,應由首至尾全體整理,使北方、長江間之內地航運得以複通。此河之改築整理,實為大利所在。蓋由天津至杭州,運河所經皆富庶之區也。

  另應築一新運河,由吾人所計劃之港,直達天津,以為內地、諸河及新港之連鎖。此河必深而且廣,約與白河相類,俾供國內沿岸及淺水航船之用,如今日冬期以外之所利賴于白河者也。河之兩岸,應備地以建工廠,則生利者不止運輸一事,而土地價格之所得,亦其一端也。

  至於建築之計劃預算,斯則專門家之責,茲付闕如。

  ◎第五部 開發直隸、山西煤鐵礦源,設立制鐵煉鋼工廠

  本計劃所舉諸業,如築北方大港,建鐵路統系由北方大港以達中國西北極端,殖民蒙古、新疆,與夫開浚運河、改良水道以聯絡北方大港,之四者所需物料當極浩大。夫煤鐵礦源,在各實業國中累歲銳減,而各國亟思所以保存天惠,以遺子孫。如使為開發中國故,凡夫物料所需,取給各國,則將竭彼自為之富源,貽彼後代患。且以歐洲戰後,各國再造所費,於實業界能供給之煤鐵,行將吸收以盡。故開發新富源,以應中國之特別需求者,勢則然也。

  直隸、山西無盡藏之煤鐵,應以大規模採取之。今假以五萬萬或十萬萬元資本,投諸此事業。當中國一般的開發計劃進行之始,鋼鐵銷場立即擴大,殊非現時實業界所能供給。試思鐵路、都市、商港等之建築,與夫各種機械器具之應用,所需果當何若。質而言之,則中國開發,即所以起〔啟〕各種物品之新需要,而同時不得不就附近原料,謀相當之供給。故制鐵、煉鋼工廠者,實國家之急需,亦厚利之實業也。

  此第一計劃,皆依據前此所述之四原則而成。果如世論所雲,「一需要即以發生更新之需要,一利益即以增進較多之利益」,則此第一計劃,可視為其他更大發展中國計劃之先導,後當繼續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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