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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虪傳


  〔元豐七年作〕

  (虪shù:黑虎。)

  仁義,天德也。天不獨施之於人,凡物之有性識者鹹有之,顧所賦與有厚薄耳。餘家有貓曰虪,每與眾貓食,常退處於後,俟眾貓飽盡去,然後進食之,有複還者,又退避之。他貓生子多者,虪輒分置其棲,與己子並乳之,愛視踰於己子。有頑貓不知其德於己,乃食虪之子,虪亦不與校。家人以《白澤圖》雲「畜自食其子不祥」,見虪在旁,以為共食之,痛棰而斥之,以畀僧舍。僧飼之不食,匿竇中近旬日,餓且死,家人憐而返之,至家然後食。家人每得稺貓,輒令虪母之。嘗為他貓子摶犬,犬噬之幾死,人救獲免。後老且病,不復執鼠,於家為長物。余不忍棄,常自飼之。及死,餘命貯簏中,瘞於西園,時元豐七年十月甲午也。自生至死,近二十年。

  昔韓文公作貓相乳說,以為北平王之德,感應召致。及餘家有虪,乃知物性各於其類,自有善惡,韓子之說,幾於諂耳。嗟乎!人有不知仁義,貪冒爭奪,病人以利己者,聞虪所為,得無愧哉?司馬相如稱物有同類而殊能者,故力稱烏獲,捷言慶忌。人誠有之,獸亦宜然。昔餘通判鄆州,有貓曰山賓,生數月,遇鼷得巨鼠,方食之,前與鼷鬥齧,鼷走,奪鼠以歸。後因汙余書,餘以畀都監常鼎,始縶之,跳擲高數尺,不可牽制,乃囊盛以授之。兩廨相距二裡許,後數日,山賓複來歸,餘又囊以授之,鼎命婢牢縶之。山賓既識路,即時歸,繩約滿身。鼎責群婢曰:「汝曹雖為人,曾不及彼貓一心於其主。」餘以既畀之,不可複留,卒囊以授之,遂不復歸,不知其為死為生也。山賓非虪之比,餘獨嘉其不忘舊主,故錄之,附於虪傳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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