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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天議


  伏准中書劄子,翰林學士王珪及知制誥錢公輔等奏,季秋大饗明堂,以仁宗皇帝配神作主事,奉聖旨,令台諫及經筵臣寮與兩制、禮院同共再詳定聞奏者。朝廷以祖宗事重,不敢自專,博訪群臣,使各陳其意。臣等愚懵,不達古今,但據所聞正禮以對。至於取捨,系自聖明。竊以孝子之心,誰不欲尊其父者?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踰也。故祖已訓高宗曰:「祀無豐於昵。」孔子與孟懿子論孝,亦曰:「祭之以禮。」然則事親者不以數祭為孝,貴於得禮而已矣。

  《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商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先儒謂禘、郊、祖、宗,皆祭祀以配食也。禘謂祭昊天於圓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故《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又《我將》:「祀文王於明堂」,此其證也。下此皆不見於經矣。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以是觀之,古之帝王,自非建邦啟土及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帝、章帝,其德業非不美也,然而子孫不敢推以配天者,避祖宗也。

  《孝經》曰:「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適其父也,故引之以證聖人之德莫大於孝,答曾子之問而已,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近世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五帝,此乃誤識孝經之意,而違先王之禮,不可以為法也。景祐二年,仁宗詔禮官稽案典籍,辨崇配之序,定二祧之位,乃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於明堂以配五帝,亦未失古禮。

  今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食明堂,恐於祭法不合。又以人情言之,是絀祖而進父也。夏父弗忌躋僖公,先兄而後弟,孔子猶以為逆祀,書於《春秋》,況維祖而進父乎?必若此有之,不獨乖違典禮,恐亦非仁宗之意也。議者又欲以太祖及三宗迭配郊丘及明堂,臣等亦以為不可。何則?國家受天永命,傳祚萬世,若繼體守文之君皆得配天,則子孫將有無窮之數,與祖宗無別也。凡為國家者,制禮立法,必思萬世之規,不可專徇目前而已。臣等竊謂宜遵舊禮,以真宗配五帝於明堂,行之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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