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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范景仁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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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啟: 範朝散來,領二月二十三日及晦日兩書。所雲遞中書未嘗得,蓋二十三日書即是也。夫治心以中,此舜、禹所以相戒也;治氣以和,此孟子所以養浩然者也。孔子曰:「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然則中和者,聖賢之所難。而來示謂光心未嘗不平,氣未嘗不和,猶不免於病,此言過矣。以光方于古人,乃下之下者也,于聖賢之道,曾不能望其藩籬,然亦知中和之美,可以為養生作樂之本。譬如萬物皆知天之為高,日之為明,莫不瞻仰而歸向之,誰能跂而及之邪?向所以薦於左右者,欲與景仁黽勉共學之耳,安能遽入其域邪?至於景仁,夫冬為酒所困,發於耳,發於牙,是亦過中之所為也。又云:「今之尺乃古之尺,今之權衡乃古之權衡,惟量比所為律十三分二之大。此無它,出於魏晉以來貪政也。」 光謂:尺量權衡,自秦、漢以來,變更多矣。今之尺與權衡,豈得猶是先王之所用邪?彼貪者知大其量以多取人穀,豈不知大其尺以多取人帛,大其權以多取人金乎?且尺量權衡,公私所共用也,斂之以大量,則給之亦以大量,貪者何所得乎?此則眾共知其不然明矣。「黃金方寸,其重一斤」,恐亦據今之尺與權衡言之耳。唐自安、史之亂,雅樂工器,什不一存,逮于黃巢,蕩無孑遺。有殷盈孫者,更按《考工記》,始鑄鎛鐘十二,五代用之,周世宗更命王樸考正其音律。今以景仁律驗之,在未位者已中黃鐘,則是太常鎛鐘下七律也,不知何故反以為合?又景仁所謂律與鬴斛之分數,光未甚解,豈非語其容受邪?景仁亦以千二百黍為龠,則二百四十萬黍為一斛,以今斛概之,何啻大十三分之二邪?此皆愚所不及,非面議莫之盡。向謂景仁必入洛,庶得相與極論養生作樂之本。今景仁既不來,光又不得往,鬱鬱之志,殊未央也。 不宣。光再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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