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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張田充荊湖南路提點刑獄狀


  右,臣竊聞朝廷差屯田員外郎張田充荊湖南路提點刑獄。田之為人,傾邪險薄,前知諫院唐介言之甚詳,伏計朝廷已熟知之。提點刑獄專按察之柄,系一方休戚,今以傾邪險薄之人為之,誠未見其可。況田向者止自通判資序權發遣三司判官,因罪左遷知蘄州,議者已謂之太優。今到任未及三年,遂作監司。

  臣竊恐士大夫爭欲効田所為,以為進取之捷徑,不惟任使失人,抑亦敗壞風俗。伏望朝廷寢田新命,更擇端士以代之,實遠方吏民之幸。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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