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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受尊號劄子


  〔熙甯元年七月十七日上〕

  臣今月十七日,准內降曾公亮等上尊號第三表,檢會舊例,合降不允批答,已具榜子審取聖旨去訖。臣竊惟上尊號之禮,非先王令典,起于唐武后、中宗之世,遂為故事,因循至今。伏見太祖開寶元年,群臣上尊號,有「一統太平」字,太祖以燕晉未平,卻而不受。以是見聖人之志,苟無其實,終不肯有其名也。太宗端拱二年,詔自前所加尊號,盡從省去,且曰:「以理言之,皇帝二字亦未可兼稱。朕欲稱王,但不可與諸子同耳。」群臣懇請,乃受「法天崇道」四字而已,其後終身遂不復增益。先帝治平二年,辭尊號不受,天下莫不稱頌聖德。不幸次年有諂諛之臣建言「國家與契丹常有往來書,彼有尊號,中國獨無,臣為深恥。」於是群臣複以非時上尊號,論者甚為朝廷惜之。

  昔漢文帝遺單于書以尺一牘,單于答以尺二寸牘,自稱「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未聞文帝複為勝大之名以加之也。學者至今稱文帝謙德之美,未嘗以為可恥也。此乃不識大體之言,誠不足信耳。今群臣以故事上尊號,臣愚以為陛下聰明睿智,雖宜享有鴻名,然踐阼未久,又在亮陰之中,考之事體,似未宜受。陛下誠能斷以聖意,推而不居,既不允所請,仍令更不得上表,則頌歎之聲,將洋溢四海。此所謂「一謙四益,後其身而身先」,可以舍虛名而得實譽者也。伏望陛下更加詳擇。取進止。

  手詔

  覽卿來奏,深諒忠誠。朕方以頻日淫雨,甲申地震,天威彰著,日虞傾禍,實憂被此鴻名,有慚面目。況在亮陰,亦難當是盛典,誠如卿言。今已批降指揮,可善為答辭,使中外知朕至誠,實乃內顧慚懼,非是欺眾以邀虛名。

  批答

  省表具之。朕荷祖宗之休,撫有四海,永惟燭理之不明,舉措之不中,元元困窮,未獲厥所,夙夜悼懼,如涉春冰。屬以美報之禮,不敢墮曠,故欲躬執犧牲,祗見上帝,固非昭告成功,自營福祿也。群公卿士,猥見褒譽,欲歸以溢美,增其徽稱,抗章勤請,至於再三。朕乏馨香之德,不能媚於神祗,乃甲申地震,淫雨為災。天威彰著,日虞罪悔,尚何盛烈之可述,鴻名之敢當?心焉愧惕,流汗沾足。況尚在諒闇,哀素未忘,何宜此時,亟舉盛典?若斯之議,非所敢聞,宜體子至誠,勿複為奏。所請宜不允,仍斷來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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