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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修造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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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二年五月十一日上〕 臣伏見近日以來,修造稍多,只大內中自及九百餘間,以至皇城諸門,並四邊行廊及南熏門之類,皆非朝夕之所急,無不重修者。役人極眾,費財不少。此蓋陛下纘極之初,禁廷之中,誠有破漏不可居者,陛下略命整葺,理亦宜然。而左右之臣,便謂陛下好興土木之功,遂廣有經度,雖不至損壞之處,亦毀拆重修,務以壯麗,互相誇勝。外以希旨求知,內以營私規利。萬一陛下更因此賞之,則營造之端,猝無窮已,國財必竭,民力必殫。臣竊惟陛下新臨天下,惠澤未孚於民,而以好治宮室流聞四方,非所以光益聖德也。修造勞費,不可勝數,臣請且言諸州買木一事,擾民甚多。衙前皆厚有產業之人,每遇押竹木綱,散失陪填,無有不破家者。先帝躬履節儉,宮室苑囿,無有增飾,故諸場材木皆有羨餘,屢因赦恩,放免買木,以寬民力。 自頃修造倍多,諸場材木,漸就減耗,有司於外州科買,百端營致,尚恐不足,而工匠用之,賤如糞土者。漢文帝惜十家之產,罷露臺而不作。今諸場前後所積竹木,何啻十家之產!陛下至仁,若察其所從來,得不為之愛惜乎?況即今在京倉庫,疏漏甚多,皆以上件數處興功,占使匠人物料,未暇修葺,致粟帛之類,大有損敗。古者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廏庫為次,居室為後。今之所修,緩急先後,無乃未得其宜乎?又皇子生而富貴,年未及冠,所宜示以樸素,慎其所習。今聞所修三位,規摹侈大,又複過於祖宗之時皇子所居。漢明帝曰:「我子何得比先帝子?」此恐非所以納之于義方也。 臣愚伏望陛下特降聖旨,應大內裡外舍屋,即目不至大段損壞之處,及不至要切如南薫門之類,並罷興修。其皇子位只因舊屋夾截修整,早令畢工,不得過為宏壯。且令那減匠人物料,修倉庫之損壞者。所有諸處監修之官,自是本職,更不與減年磨勘及轉官酬賞,以塞泰侈之源。使天下皆知陛下去奢從儉,仁民愛物,不亦美乎!取進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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