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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麥允言給鹵簿狀


  〔奉聖旨麥允言有軍功特給鹵簿〕

  昔仲叔于奚有功于衛,衛人使之繁纓以朝。孔子曰:「惜也,不如多與之邑。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夫爵位尊卑之謂名,車服等威之謂器,二者人主所以保畜其臣,而安治其國家,不可忽也。今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勳大勞過絕於人,而贈以三公之官,給以一品鹵簿,其為繁纓,不亦大乎?陛下雖欲寵秩其人,而適足增其罪累也。何則?三公之官,鼎足承君,上應三台。鹵簿者,所以褒賞元功,皆非近習之臣所當得者。

  陛下念允言服勤左右,生已極其富貴,死有以三事之禮為之送終,鼓吹簫鐃,烜赫道路,是則揚其僣侈之罪,使天下側目扼腕而疾之,非所以為榮也。惟陛下禦仲叔于奚之傳,垂意孔子之言,則知名器之重,不可加非其人。況唐制,群臣于國立大功者,婚葬則給鹵簿,餘不在給限。伏望陛下追寢前命,其麥允言更不給鹵簿,毋使天下之人竊敢指目,以為朝廷過舉,不勝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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