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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交趾獻奇獸賦表


  〔嘉祐八年九月初三日上〕

  臣光言:

  今月二十五日,有詔詣崇政殿觀交州所獻異獸曰麒麟者。臣愚不學,不足以識異物。竊以麟,瑞獸也,曠世而不可覿,其于經有名而無形,傳記有形,而去聖久遠,眾說紛揉,自非聖人,莫能識其真,況承學之臣,固不能決其是非也。臣光〔中謝。〕

  竊以王者道盛德至,格於神明,則有仁獸,不召而自至,不羈而自馴,此其所以為瑞也。今是獸也,生於遐荒,拘之檻櫝,載之方舟,輿曵萬里,致于闕庭,形質詭異,不應經傳,真偽之間,未易究測。儻其真也,則非自然而來,設其偽也,徒為遠夷所笑,殆非所以發揚聖朝之光輝,補益治平之實效也。旅獒曰:不作無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貴異物賤用物,民乃足。犬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獸不育于國,不寶遠物,則遠人格;所寶惟賢,則邇人安。

  臣竊以為宜延見使者,賚之金帛,賜以詔書,嘉答其意,歸其麒麟,使複故壤。然後登俊傑之才,修政治之實,使家給人足,禮興樂行,四夷賓服,天瑞自至,以遵旅獒之意,不亦盛乎!臣不勝憤悱,謹述《交趾獻奇獸賦》一篇,奉表投進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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