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錢謙益 > 錢謙益文集1 | 上頁 下頁 |
湯孺人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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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之富家行賈,多在武林,其丈夫十九居外,買田宅,置家室,治生產,與其家等,其習俗然也。於是商山吳長公諱某,娶于畢,無子;複娶仇于武林,已又助之以蔣以孫,蔣與孫皆抱子矣。孫之子次公諱某,娶于黃,舉二子,畢母得晨夕弄孫自娛。而三母之在武林者,莫適為婦也。次公游吳門,聞湯氏女賢,不肯配凡兒,遂委禽焉。既饋而專家政,內庀甘旨,外應賓客,專柔共勤,無不順適,為三姑之婦,交口而稱之,皆曰:「事我者,當如此也。」次公病革,孺人籲天請代,若病狂易。次公忽馮而語曰:「我以某日死,若亦從我去矣。」仇母號曰:「若孺子何?」張目曰:「若是,則期以三年。」俄而凶問至。 後三年崇禎戊辰十二月,孺人果卒,享年三十。孺人生三子,長維祺,次維藩、維則,皆為諸生。維藩後孺人十年卒。孺人教其子有儀法,維祺、維則皆束修好古,有聞于時。將歸孺人之喪於新安,厝于山東之月角,而謁餘為之銘。 余聞諸縠梁子曰:「人之於天也,以道受命;於人也,以言受命。」范武子以謂臣子受君父之命,婦受夫之命也。太史公論妃匹子姓,而歸本於孔子之罕言。通幽明,識性命,則益難言之矣。孺人之賢也,而助薖氏之簉,《詩》所詠實命不同者乎?次公之馮而語也,以言受命也。婦之受夫命,侔於天矣。君臣之際,何獨不然?有子而賢,又能謁文以示永久,斯所謂成子姓而要其終者歟?方諸《日月》《苤苡》之詩,其又可勝歎哉?葬以崇禎辛巳十二月朔,餘之敘而銘也,惟十月朔。銘曰: 吳門生,武林死。葬新安,返宅裡。 風蕭蕭,旌靡靡。魂搖搖,渡黟水。 天星回,月角起。欣樂康,承靈祉。 述墓文,訊女史。夫人兮,有美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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