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錢謙益 > 錢謙益文集1 | 上頁 下頁 |
徐待聘墓誌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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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故陝西按察司按察使徐公墓誌銘 天啟中,逆奄方用事,而秦撫喬應甲追比故刑侍王之采贓以巨萬計,期旦夕取辦以說閹。是時吾邑徐公為按察使,心薄喬所為,且憐追比之冤也,不欲急竟其獄。喬故有心疾,恃閹益張,揎袖攘臂,狂易如瘈狗。公侃侃不為屈,退而歎曰:「此不類人所為,吾其無如矣。」鬱鬱不得志,憤惋屬疾,遂以不起。嗚呼!公不死於奄,而死於奉奄之人,猶死奄也。公不死,禍不可知,得死為幸。雖然,公豈自知其不免而祈死乎?抑亦自知其必死而不祈免乎?假令公不死,其肯造祠廟、頌功德、望塵拜祝,為奉奄者之所為乎?公歿未幾,喬以贓敗,秦人皆噦其名,而公之死至今猶為嘆惜。嗚呼!孰謂三代之直道,不在斯民也哉? 公諱待聘,廷珍字也。侯,大父也。懋德,父也。樹德,本生父也。其世系封贈,具于餘所撰先塋碑,不再告也。進士,公所起也。知樂清、上虞、分宜三縣,以刑部主事改工部,曆正郎,升湖廣按察使,分守荊南,終陝西按察使,公之所閱官也。公為令,廉辨惠和,爬垢剔,三邑皆有遺愛。在郎署,斤斤守職,管節慎庫,勾稽出入,洗手不名一錢。在荊南、黔、蜀寇旁午繹騷,繕兵庀餉,荊南晏然。蓋公之曆官聲績可紀者如此。嗟乎! 公起家為令十一年,為郎十二年,棲遲淹久,坎棨失職,人皆為公扼腕,顧坦然若無所事於世者。晼晚遲暮,乃有秦中之行,人謂公精已銷亡矣。意有所不可,耿介於懷,之死而不可掩沒,此公之所以為君子也。此餘之志公,所以謹謹書之而不敢略也。公晚年與余遊最密,每從公契闊談宴,酒肴嘉美,情愫披豁,主不告疲,客亦忘去,以為有古人嘉賓式燕之風。溫文令辭,恭而有禮,雖小夫狎客,長筵末坐,未嘗有厭薄之意、狎侮之色。每竊歎以為盛德之事,鄉邦所未有也。韓子有言:「親戚之不仕與倦而歸者,不在東阡在北陌,可杖屨來往也。」公之亡也,餘不勝東阡北陌之感。今其葬也,又何忍不為之銘哉! 公卒於天啟丙寅正月初七日,享年七十有二。娶陳氏,贈淑人。崇禎四年某月,合葬于徐墅之阡。公有子四人:錫祚、錫胤、錫雲、錫全。女三人。 錫祚、錫胤皆與餘交好,錫祚後公五年亦沒,錫胤實來乞銘。銘曰: 椓人作威亂紀綱,有夫負恃虎翼張。 公欲柱之憯莫當,載筆入地訴上皇。 天晶日明公不亡,彼哉腥腐聞穹蒼。 我磨斯石刻銘章,微顯闡幽厥義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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