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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二 出師未捷身先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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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為古越裳、駱越、交趾之地。漢武帝平南越,嘗隸中國版圖,自後離合不常。降至滿清,始複于嘉慶九年(1804),封其主為王,列其國於藩屬,二年一貢,四年一朝。當時之越南,包括五部,瀕海者,南曰南圻,亦稱交趾支那,首府為西貢。中曰中圻,亦稱安南,首府為順化。北曰北圻,亦稱東京,首府為河內,其外海口,即海防。北圻之地,陸與雲南、廣西接壤,海與廣東相連,與中國關係最切。南圻之西,曰柬浦寨,北圻之西,曰老撾。其西南部有河,曰湄公,上游即為流經四川、雲南之瀾滄江。東北部有河,曰紅,上游即為流經雲南之富良江,是又為與中國在自然環境上之重要關係。至法國注意越南,亦遠在明之中葉。咸豐朝而後,乘中國內亂,益積極經營,而越人見法強華弱,亦頗樂依俯於法。注603當左宗棠方在西北規複新疆,不知西南之越南,在次述法國侵略之下,已漸脫離中國矣。 咸豐八年(1858),法合西班牙攻越南,問上年越人戕害西班牙教士之罪,戰事連續四年之久,中國方疲於太平軍之役,不遑為越南助。注604 同治元年(1862),越南戰敗,被迫與法簽訂西貢條約,割邊和、定祥、嘉定三省,及康道爾島與法,並許法軍艦在湄公河自由航行。注605 六年(1867),法藉口保護越南秩序,襲取永隆、安江、和仙三省,遂合前得三省,盡有南圻地,更覬覦中圻、北圻,要求紅河通航權,越南未允。注606 十一年(1872),法又規取北圻,思渡紅河,以侵諒山,通中國。廣西巡撫劉長佑會越南,招用劉永福擊敗之。永福故參加太平軍,太平軍在廣西失敗後,永福率眾三百人出鎮南關,據有保勝,其地已接近雲南之河口,所部皆張黑旗,故以黑旗兵名。注607 十二年(1873),法攻河內、海陽、南定、甯平、興安諸鎮,越王亦招永福抗法,一戰而複河內,法改采懷柔政策,越人亦悅之,遂就和。永福為越臣所忌,仍退據保勝。注608 十三年(1874),越南與法訂和親條約,法承認越南為獨立國,始獲得紅河通航權。注609 光緒元年(1875),駐中國法使以法越和親條約,照會清廷,並要求兩事:一剿辦在邊界擾亂之華軍,意指消滅永福與黑旗兵也;一在雲南省獲得一泊船處所,意指通商也。清廷於駁斥兩事外,以越南為我屬國,覆照否認其獨立,法使不省。注610嗣又於五年(1879)命出使英法大臣曾紀澤,向法外務部聲明法越私立之約,中國不能承認,法外部亦不省。注611此事遂成懸案。而越南覺悟此約之不利,複陰結永福共圖法,阻其通商,並屢求於清廷,清廷亦以剿辦邊界土匪名義陰助之。注612 八年(1882),法責越南背約,複舉兵攻陷河內,進迫順化,且窺雲南、廣西邊。清廷一面向法提抗議,一面命廣西、雲南軍出關,廣東戒海防。法使寶海向我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要求中國退兵,通商保勝,驅逐盜賊(仍指永福與黑旗兵),劃紅河南北為界。清廷已允之,而複下各省督撫議,法亦尚不滿於此條件,轉借詞中國不即接受,以增軍撤使相恫嚇。注613 法越之交涉,既演變為中法之糾紛,至此又成忽和忽戰之局。時宗棠方以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亦遂為今後中法和戰中之一要角。顧宗棠主戰,正與主和之北洋大臣李鴻章,遙遙對峙,相映成趣。 九年(1883),法攻陷南定,形勢益緊張。清廷命鴻章赴廣東督辦越南事宜,並節制廣東、廣西、雲南三省防軍。宗棠承旨派江蘇防軍隨行。鴻章擬指調淮軍十五營,湘軍三五營,宗棠隨增募楚軍九營,以備填防。已而永福大敗法兵於河內,法改遣德理古(脫利古)重申和議,鴻章遂不果行。注614德理古向鴻章強硬聲明,法不惜用武力保持其在越南已得之權利與名分。複向鴻章強硬詰問,中國是否明助越,或暗助越,要索不助越之證據。鴻章仍以中國有權在邊疆剿匪為詞,議不諧。注615會越王歿,無子,嗣位再更,法複攻佔順化炮臺,脅越為城下之盟,訂成《順化條約》十三條,揚言將侵廣東,斷中國海上援越之路。注616 而德理古改提三款:一、法允保護在越之中國商民,意在反證中國已無權干預越事;二、剿辦北圻土匪,意在不允許中國資永福助越;三、另訂中法邊界,意在推翻寶海原議,議自仍不諧。注617雙方相持,成為僵局。依鴻章觀察,就越南一隅言,法有輪船,可以水陸相依,吾邊兵僅賴炮壘支持,法多槍炮,吾邊兵甚缺,且多不諳使用,僅恃肉搏挺擊;黑旗兵太無紀律,劉永福外強中乾,不足倚以進取;越朝野先本有意附法,至今猶有內奸,兵不足用;就中國全域言,海防脆弱,不堪法艦一擊,而琉球、朝鮮兩案未定,尤虞日法協以謀我。故鴻章之結論,對法戰事,不能不鄭重,可和則寧和。注618宗棠則向不主和,且以戰為合乎正義,因奏: ……法越交兵一事,……我愈俯則彼愈仰,我愈退則彼愈進。固由夷性靡常,毋亦議論紛紜:無異教猱升木,適階之厲也。現閱西報,法人逼攻愈急,越南王憂悸不堪,服毒自盡,外患未平,內亂複急,越終不足圖存。劉永福一木難支,未知所屆。越之淪亡,固不足較,惟法人得隴望蜀,滇、黔、廣西,邊患愈迫。中國旰食方勤,未敢置之不理。臣任重南洋,兼管七省海口,尤屬義無可辭。疊接各處函牘,均以膜視越事,于臣與李鴻章,多責備之詞。而臣內求之於心,終有未得,不敢藉口朝命未臨,預思諉謝也…… 複反復陳明曰: ……竊以越南難與圖存,劉永福未可深恃,夫人皆能言之。惟越若不存,剝床以膚,將成西南巨患。劉永福一失,越南全境,無與支持,更貽滇、粵之患。事機紛乘,間不容髮。及今為之,已苦其緩,若再置之不理,西南之禍,豈有窮期!如法人得逞,泰西諸國群豔滇南五金礦利,勢必聯翩而來。且國威未揚,各省伏莽,亦將狡焉思逞……外侮內患,事每相因。幸而任事之人多習戰陣,不至束手。數年十數年之後,人才日就凋謝,樞部諸臣縱能奮發有為,需恐搶攘不遑,鞭策難加,而大局將有難於設想者。古云:「一日縱敵,數世之患。」是綢繆之不可不預也。臣雖衰庸無似,然每一思及,輒有難安寢饋者…… 宗棠舊部前福建布政使王德榜適假赴湖南永州,德榜本籍廣東東莞,且嘗於太平軍之役,入廣東作戰。宗棠認為尚與兩廣情形及兩廣人士相習,因囑其先赴廣西,探詢越南真相,如必需用兵,可即募勇前往,相機而動。宗棠本人亦當率新募各營,向湖南繼進,以赴戎機,斷不敢置身事外。注619法既迫訂《順化條約》,益增兵北進,清廷向法提抗議,要求撤退東京法軍,為法所拒。清廷又告法使,如法軍侵入我軍駐地,定必開仗,法亦不理。清廷于宗棠飭由德榜募勇之議,本未許可,至是乃催速開募,趕往廣西關外,並命協濟廣西軍火。宗棠以其時雲南、廣西兩路援軍,各有二十余營,當命德榜募勇數千人,以楚人七八成,粵人二三成為比例,編為十營,俾可獨當一路。以宗棠侯爵之徽號,名其軍曰恪靖定邊軍,於籌撥募勇等費用銀六萬三千兩外,複資以: 水雷二十四具。 棉花火藥一千磅。 棉花信子火藥一百磅。 洋火箭一百枚。 兩磅熟鐵後膛過火炮十尊,開花彈六百個。 銅管拉火一萬七千枚。 馬梯呢步槍二百杆,彈子二十萬顆。 溫者斯得十七響洋槍二百杆,彈子二十萬顆。 大銅火二百萬顆。 細洋槍藥三萬五千磅。 燕非來福洋槍五十杆,鉛子一萬斤。 六門手洋槍二百五十杆,彈子一萬九千一百七十六顆。 四門神機炮六尊,自來火子二萬顆。 七條電線包麻電線二英里。 銅絲包膠電線二英里。 另配發半數,供廣西軍應用。水雷二十具、火箭一百枚,供雲南軍應用。注620凡此在當日之中國,自已為極強烈而極豐富之軍火,即宗棠所儲備以殺敵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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