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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討蠻賊任人不一劄子


  以下,諫院進劄子七首

  〈慶曆四年〉

  臣嘗患朝廷慮事不早,及其臨事,草草便行,應急倉皇,常多失誤。昨湖南蠻賊初起,自升州差劉沆知潭州,授龍圖閣學士,令專了蠻事。沆未到湖南,又差楊畋作提刑,又令專了蠻事。畋未到,續後又差周陵為轉運使,令專了蠻事。周陵差敕未到,又自朝廷遣王絲安撫,令專了蠻事。王絲方在路,又自淮南遣徐的往彼,令專了蠻事。不惟任人不一,難責成功。兼此數人一時到彼,不相統制,凡於事體,見各不同,使彼一方,從誰則可?若所遣皆是才者,則用才不在人多;若遣不才,雖多適足為害。此臣所謂臨事倉皇,應急草草之失也。今劉沆自守方面,不可動。楊畋、周陵自是本路,不可動。徐的于數人中最才,又是朝廷最後差去,可以專委責成。其間惟有王絲一人在彼無用,可先抽回。近聞絲有奏請,欲盡驅荊南土丁,往彼捉殺。臣曾謫官荊楚,備知土丁仔細,若果如此,則必與國家生患。朝廷已不從之,然絲處事可見矣。若絲到彼,默然端坐,並無所為,一任徐的等擘畫,則絲在彼何用?自可召還。若以其身是台官,出稟朝命,恥以不才默坐于中,強有施為,竊慮的等不能制絲。又州縣畏絲是朝廷差去,從其所見,誤事必多。尚恐大臣有主張絲者,遂非偏執,曲庇於絲,不欲中道召回,彰己知人之失,護其不才之恥,未肯抽回。即乞諭徐的專了賊事,只令絲至一路州軍遍行安慰訖即速還,庶不敗事。取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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