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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集傳釋義大成》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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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義明,而傳之真偽自辯。《春秋》何義乎?尊周明法、黜霸崇王、彰善代惡而已。王者之治天下,先之以教化,繼之以法令,申之以賞罰。三者行則王政舉、人心正,而《春秋》可以不作。周之東也,教化既衰,法令賞罰不行於天下,於是諸侯併吞,仁義道息,不有聖人出而正之,則乾坤不幾息乎?故曰:「跡息詩亡,然後《春秋》作。」又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此春秋之義也。夫舉其綱而未及其目,斷其義而未詳其案,三《傳》之作可少哉!乃有傳而事之湮沒者雖少,義之隱晦者滋多。蓋以傳聞異辭,各以意見為言,而理有未合。漢儒又各執一家之說以相傳習,遂使後世因傳以誤經,覺經之立法多不明,賞罰多不當,而尊王立教之本義亦遂失矣。程子曰:「讀《春秋》者,當以傳考經之事蹟,以經別傳之真偽。」朱子曰:「孔子非有意以一字為褒貶,但直書其事,而善惡了然。」元新安俞氏著《春秋集傳釋義》,一以程、朱為斷,參以啖、趙諸家而折衷以己意,於是經義明而傳之真偽是非判如黑白。噫!漢、唐諸儒但知釋傳,不知明經,胡氏雖明經義,而時事激發,又多附會,較之程、朱無事穿鑿而自得聖人之意者,大有徑庭。俞氏之書出,可以救胡氏之偏而發程、朱所未盡。二百四十二年之間,其治亂興衰之故,仁義詐力之異,賢不肖之用舍,行政出令之得失,足為人鑒戒者,何可勝數?特經義不明,而學術之害有不可勝言者。夫以聖人垂訓之經,反致有貽誤後學之弊,此俞氏之書所以不可不亟為表彰於天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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