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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夷義律遵諭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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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九月初八日到) 英吉利國領事義律敬稟欽差大人、總督大人,為遵諭稟覆事,現于道光十九年九月初七日,奉到初二日鈞諭,情節已悉。此次所諭辦理各事,遠職皆已洞曉,似不難循照,即行善妥辦明。 至查獲毆斃林維喜之兇手,只得如先再稟定,隨時加心搜緝,一經查獲,自應稟明大憲,並行提究也。茲遠職意想於初九日赴澳,就得與官憲逐條會議,諸事定妥。至奉查各商人空躉開行日期,昨已按名陳明澳門府丞,請為代稟。其軒拿厘一名,恭蒙一秉大公,姑准留居,不勝感戴矣。謹此,稟赴欽差大人總督大人台前,查察施行。 道光十九年九月日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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