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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利夷人央噸等稟求寬限回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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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三月二十八到) 具稟英咭利國商人央噸、孖地信、三孖地臣,仝敬稟欽差大人總督大人,為奉諭回國事: 竊遠商現奉二位大人鈞諭,速回本國,出具永遠不敢再來甘結繳案等因,奉諭自應遵為速行。而仰慕大皇帝懷柔遠人至,稟求姑念暫准留步,緣商曾受英國及港腳各處商友交托貨物,代為料理,現在多有未賣者,夫商既受人托,倘有誤與事,本國固難饒容,且商同各洋行商,有買有賣,其內有以貨物欠商價銀若干,商若片刻失手,實屬不便。現寫清單言明事由,如何繳送本國領事核查,並懇求二位大人姑准寬限幾日,以便將事成就也。尚有央孖地臣現駐澳門,不日動身回國。謹此,稟赴二位大人,恩准施行。 ▶附錄:不敢再來甘結。 英咭唎國商人央噸、孖地信、三孖地臣,為遵諭出結事: 現奉欽差大人林、總督大人鄧憲諭,造回本國,不准稍延,並令出具永遠不敢再來甘結繳案,遠商等不敢違命,孖地信即日動身;央噸、三孖地臣,結得五日內由省開行即去,嗣後不敢再來也。此實。道光十九年四月初一日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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