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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廣州府縣轉飭顛地具結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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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三月) 為諭遵事: 照得英咭利等國躉船裝載鴉片,流毒內地,以顛地囤積為最多,即以該夷為首惡。現奉諭旨,嚴行查究,本應遵照新例,盡法懲辦,姑念該夷自諭繳煙之後,即能歸併義律,迅速繳清,尚知畏法,本大臣仰體大皇帝如天之仁,寬其既往,不加深究,原屬格外施恩。但該夷前經販賣獲利,難保不故智複萌。合亟諭飭。 諭到,該府縣速飭原商伍敦元等傳諭該夷顛地,當此禁令森嚴之際,願回該國,即出具永不再來甘結繳案,並於結內聲明「嗣後冒混來粵,一經查出,願甘從重治罪」字樣。倘該夷革面洗心,仍思在內地正經貿易,即應遵照新例,出具「如有夾帶鴉片,貨則沒官,人則正法」切結送呈,以憑核辦。切速!切速!毋違。特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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